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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1條 …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二、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之調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其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條 本法所稱體育紛爭仲裁機構(以下簡稱體育仲裁機構),指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可並公告得辦理體育紛爭仲裁之公益性法人。本辦法所稱體育紛爭仲裁(以下簡稱體育仲裁),指由體育仲裁機構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各款及第二項之體育紛…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3條 公益性法人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向本部申請認可為體育仲裁機構:一、置具第五條規定資格之人員。二、應業務需要之足夠辦公處所或場地;其處所或場地為租賃者,至少應訂定二年以上租賃契約,並經法院公證。三、充足之設立經費及維持基本運作…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4條 體育仲裁機構有妨害體育紛爭之解決,本部得予糾正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其認可。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5條 …專門知識或經驗,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經體育仲裁機構審查通過,得聘為該機構之體育紛爭仲裁人(以下簡稱體育仲裁人):一、依仲裁法登記之仲裁人並曾辦理仲裁事件者。二、經體育仲裁機構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一)曾…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6條 …影響體育仲裁之公信力、公正性及專業性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體育仲裁機構應註銷其登記。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7條 體育紛爭仲裁庭(以下簡稱體育仲裁庭)由體育仲裁機構自接獲申請之日起十日內選定體育仲裁人組成之,以選定三名為原則,或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得僅選定一名。體育仲裁庭由三名組成時,至少應有法律專業及體育專業之體育仲裁人各一名。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8條 體育仲裁人由體育仲裁機構自體育仲裁人名冊內選定之。體育仲裁機構選定體育仲裁人後,應以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及體育仲裁人。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9條 …任、疾病、死亡或其他原因出缺,或延滯履行體育仲裁任務者,體育仲裁機構得依職權另行選定體育仲裁人。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0條 對於體育仲裁機構選定之體育仲裁人,除依本辦法請求迴避者外,當事人不得聲明不服。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1條 …事件並保守秘密。體育仲裁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告知體育仲裁機構及當事人:一、有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所定法官應自行迴避之同一原因。二、體育仲裁人與當事人間現有或曾有僱傭或代理關係。三、體育仲裁人與當事人之代理人或重要…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2條 …裁人迴避者,應於知悉迴避原因後十四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體育仲裁機構提出,體育仲裁機構應於接受請求之日起十日內徵詢他方當事人及體育仲裁人之意見後作成決定。當事人對該決定不得聲明不服。雙方當事人請求體育仲裁人迴避者,體育仲…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3條 …十日。申請體育仲裁之事件,非屬第二條事件或逾前項期間者,體育仲裁機構得不予受理。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8條 …有提出予體育仲裁庭審酌調查之義務。拒不提出者,本部於接獲體育仲裁機構陳報後,得為必要之處置。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1條 …規定。體育仲裁庭應於作成體育仲裁判斷書之日起五日內,報知體育仲裁機構及本部備查。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2條 當事人不服體育仲裁機構所作成之體育仲裁判斷者,應於體育仲裁判斷書交付或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聲請續行訴訟;逾期未提起訴訟或聲請續行訴訟者,體育仲裁判斷,於當事人間,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體育仲裁判斷須…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4條 …書。前項和解書,體育仲裁庭應於和解成立之日起五日內,報知體育仲裁機構及本部備查,體育仲裁程序即告終結。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7條 體育仲裁費用,由申請人於申請時預繳於體育仲裁機構。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30條 體育仲裁事件之申請人不依本辦法規定繳納體育仲裁費用,經體育仲裁機構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得不受理其體育仲裁申請。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31條 體育仲裁機構應訂定辦理體育仲裁事項之組織、議事及相關執行規定,報本部核定。
- 行政仲裁法 第5條 仲裁人應為自然人。當事人於仲裁協議約定仲裁機構以外之法人或團體為仲裁人者,視為未約定仲裁人。
- 行政仲裁法 第6條 …其他與商務有關之專門職業人員業務五年以上者。三、曾任國內、外仲裁機構仲裁事件之仲裁人者。四、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五年以上者。五、具有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並在該特殊領域服務五年以上者。
- 行政仲裁法 第8條 …資格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應經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始得向仲裁機構申請登記為仲裁人:一、曾任實任推事、法官或檢察官者。二、曾執行律師職務三年以上者。三、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二年、…
- 行政仲裁法 第9條 …人一方得聲請法院為之選定。前二項情形,於當事人約定仲裁事件由仲裁機構辦理者,由該仲裁機構選定仲裁人。當事人之一方有二人以上,而對仲裁人之選定未達成協議者,依多數決定之;人數相等時,以抽籤定之。
- 行政仲裁法 第10條 當事人之一方選定仲裁人後,應以書面通知他方及仲裁人;由仲裁機構選定仲裁人者,仲裁機構應以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及仲裁人。前項通知送達後,非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不得撤回或變更。
- 行政仲裁法 第11條 …後,得以書面催告他方於受催告之日起,十四日內選定仲裁人。應由仲裁機構選定仲裁人者,當事人得催告仲裁機構,於前項規定期間內選定之。
- 行政仲裁法 第12條 …前條第一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仲裁機構或法院為之選定。受前條第二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法院為之選定。
- 行政仲裁法 第13條 …,當事人得再行約定仲裁人;如未能達成協議者,當事人一方得聲請仲裁機構或法院為之選定。當事人選定之仲裁人,如有前項事由之一者,他方得催告該當事人,自受催告之日起,十四日內另行選定仲裁人。但已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共推之主任仲裁…
- 行政仲裁法 第14條 對於仲裁機構或法院依本章選定之仲裁人,除依本法請求迴避者外,當事人不得聲明不服。
- 行政仲裁法 第36條 民事訴訟法所定應適用簡易程序事件,經當事人合意向仲裁機構聲請仲裁者,由仲裁機構指定獨任仲裁人依該仲裁機構所定之簡易仲裁程序仲裁之。前項所定以外事件,經當事人合意者,亦得適用仲裁機構所定之簡易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