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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第14條 下列進口郵包物品,免申請輸入許可文件:一、進口六公斤以下之寵物食品,免申請「飼料輸入登記證」。二、其他依主管機關規定免輸入許可文件者。進口供自用之菸酒,數量未逾下列規定,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一、酒:五公升。二、菸:…
  2.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8條 …果公告及刊登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報或網站,並通知受評鑑之寵物業。
  3.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9條 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之寵物業,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公開表揚,並發給獎狀、獎牌或以其他適當之方式獎勵。
  4. 行政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第10條 經評鑑為丙等之寵物業,應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列改善項目,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5.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3條 …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六、寵物食品:指為供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寵物均衡營養之食料及其他物質。七、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八、寵物繁殖場:指為供商業用途而培育、改良或繁殖寵物之場所。九、寵物食品業者:指經營…
  6.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前項寵物之登…
  7.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0條 …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8.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1條 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前項寵物有身分標識者,應儘速通知飼主認領;經通知逾十二日未認領或無身分標識者,依第十二條及…
  9.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2-2條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文件,…
  10.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2-3條 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就所營之寵物食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前項業者應申報之寵物食品種類、申報內容、方式、期限、程序、其他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7條 …圖販賣而公開陳列有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之一之寵物食品。十、違反第二十三條之二規定,未於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銷毀或為其他適當處置。
  12.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8條 …賣業者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其寵物來源由未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或未完成晶片植入即進行買賣、轉讓他人。
  13.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29條 …圖販賣而公開陳列有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情形之一之寵物食品。八、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五第一項有關標示之規定,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九、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五第二項有關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使人產生誤…
  14. 行政動物保護法 第33-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飼養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及認養依第十四條第一項收容之動物:一、棄養動物。二、將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三、管領動物違反第五條第二項各款規定之一。四、違反第六條規定,騷擾、虐待…
  15.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2條 …工或輸入寵物食品之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之寵物食品種類,為犬、貓類之寵物食品(以下簡稱寵物食品)。
  16.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3條 業者首次依第四條及第五條申報前,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寵物食品業者申報系統網站(以下簡稱系統)建立帳號並申報下列資料:一、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事務所或營業所地址、聯絡人姓名、電話、電子信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性別…
  17.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第3條 …機關自行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認養之寵物,已絕育寵物免收登記費,未絕育寵物登記費一百元。二、於各級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動物保護團體其所設動物收容處所飼養之寵物,已絕育寵物免收登記費,未絕育寵物登記…
  18.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寵物,係指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指定公告之寵物。
  19.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7條 …五天內,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報寵物遺失。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由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20.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8條 …得超過下列基準:一、三聚氰胺:2.5ppm。二、丙二醇:貓用之寵物食品不得檢出。
  21.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8-2條 …布之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適用於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後產製之寵物食品。
  22. 行政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 第12條 …射者,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七日。二、寵物登記證明文件,且所載之寵物登記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三十日。但首次狂犬病預防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滿三十日者,不受寵物登記應滿日數之限制。前項之檢查,由犬、貓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向出發港、站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