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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 200 頁-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8條 外國人臨時入國,應持臨時停留許可證,經查驗後入出國。其係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情形申請者,得於核發臨時停留許可證或加蓋章戳之名冊時查驗之。機、船長或運輸業者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通報者,應向航空器、船…
-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9條 外國人經許可臨時入國者,停留期間規定如下:一、依第三條各款規定情形申請者,得停留至當日或最近班次運輸工具離開我國之日;停留期間屆滿,不得申請延期。二、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情形申請者,得停留至當日或最近班…
-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10條 …內曾違反二次,該船長或運輸業者當年度之臨時入國申請案件,不予許可。
-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11條 …為無國籍或國籍不明,經查明有非法入國之意圖者,移民署應依未經許可入國方式處理。
-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4條 …、警監三階以上之警察人員及前條第三項第一款人員,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各款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共…
-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5條 …例第九條第四項第四款人員退離職或受委託終止後,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之期間增加時,亦同。
-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8條 …前項申請人為直轄市長、縣(市)長以外機關首長者,應於主管機關許可前,報經所屬機關之上一級機關核准。依本辦法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之退離職人員或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人員,應填具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並詳閱公務員…
-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11條 …、消息、物品或資訊。四、從事其他法令所禁止或應經業務主管機關許可而未經許可之事項。前項人員在大陸地區受強暴、脅迫、利誘或其他手段,致有違反前項規定或相關法令之虞,應一併於前條第一項通報表載明;必要時,各機關(構)得請法務…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移民業務機構,指依本法及本辦法許可並領取註冊登記證,經營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4條 公司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應具備一定金額以上之實收資本額,其數額如下:一、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規定業務者,為新臺幣四百萬元。二、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5條 公司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應置之專任專業人員,指經移民專業人員訓練及測驗合格,經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核發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專任於移民業務機構者。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6條 公司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應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其數額如下:一、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規定業務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二、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8條 公司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為之:一、經營申請書。二、發起人名冊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三、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四、資本額證明文件。但已有公司登記者,免附。五、專任專業人員至少三…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9條 公司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經營許可,其負責人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已取得經營許可者,移民署應令其限期更換負責人,屆期不更換者,廢止其經營許可:一、曾犯人口販運罪,經法院判決有罪。但經改判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二、曾犯詐欺、…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0條 公司依第八條規定申請經許可者,由移民署核發經營許可。前項公司,應於取得經營許可後六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公司登記或營業項目變更登記,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移民署辦妥質權設定;逾期者,移民署應廢止其經營許可:一、以…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1條 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依前條規定取得經營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營業項目變更登記及質權設定者,應於十五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一、註冊登記證申請書。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三、公司章程。未依前項規定申請…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3條 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之經營許可要件,準用我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經營許可之規定。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1條 …者,應檢附變更註冊登記證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報請移民署申請變更許可:一、公司名稱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經濟部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二、負責人或一定金額以上實收資本額變更:公司章程、董事會…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4條 …十五日內補足金額;屆期未補足者,依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廢止其許可,並註銷註冊登記證及公告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增列或刪除經營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業務者,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請變更保證金:一、變更保證金申請書。二、定期…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5條 …之業務者,其辦理每一移民基金案,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許可:一、移民基金發行公司或移民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證明影本、移居國政府公告或核准之文件影本。二、雙方合作契約或授權證明文件影本。三、移民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四…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6條 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辦理之每一移民基金案,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移民申請人之資料報請移民署備查。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7條 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辦理之每一移民基金案,其內容有變更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移民署備查。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9條 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解散、經移民署撤銷或廢止經營許可,應繳回註冊登記證;註冊登記證遺失或滅失者,應檢附切結書或相關證明文件。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依前項規定繳回註冊登記證、切結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經移民署公告六十日後,未發生移民…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30條 …之公司終止經營移民業務,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廢止經營許可:一、終止經營移民業務申請書。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錄、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三、註冊登記證。註冊登記證遺失或滅失者,應檢附切結書或相關證明文件。依本…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33條 …予審閱確認:一、未於前條第二項規定期限補正。二、不符合移民署許可經營業務。三、違反移居國之移民法令。四、有誇大、虛偽不實或誤導消費者之嫌。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期改善、限期整理,仍未改善。二、違反本辦法規定,受廢止或撤銷許可處分。三、董事、理事或監事兼任跨國(境)婚姻媒合之工作人員。四、代表人或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之工作人員,從事人口販運或使人虛偽結婚,而犯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之…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人申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其許可:一、不符合第二條規定。二、依第三條規定不得申請。三、繳交之文件不實。四、申請文件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仍未補正。五、預定與受媒…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為限。前項審查結果,應以副本通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設立許可之主管機關。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申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經許可者,移民署應發給許可證。前項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九十日內,檢附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文件,重新提出申請。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許可證應載明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名稱、地址、代表人姓名、許可有效期限、服務項目及服務地點。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應將許可證、收費項目及金額,揭示於服務場所內之明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