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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 200 頁-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9條 演習單位於接收財物後,應即填發財物受領證明書,載明品名、數量、新舊程度及評定價格,如為徵用,並應載明徵用期限,交予財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作為計價或補償之憑證。
- 行政國軍印信規則 第3條 …官使用之。前項機關、學校、部隊之性質,由各權責機關主管編製之單位,依左列標準認定之。一、永久性:組織依據核頒編制(組)表規定為永久性之目的而編設,或為特定之目的而編設,而成立與撤銷依其性質無一定之期限者。二、臨時性:(一…
- 行政國軍印信規則 第7條 …之機關、學校、部隊。二、幕僚機構,除國防部及所屬機關之第一層單位,得視業務需要呈准製發印信外,其餘概不製發。
- 行政國軍印信規則 第10條 …製發、換發或補發,除各權責機關、部隊為爭取時效,依據編製表或單位編成報告表主動辦理者外,均應於申請時隨附請製(換、補)發印信申請表一份(格式如附件三),以憑審核。
- 行政國軍印信規則 第11條 …,依上級規定份數遞呈原製發機關、部隊備查,同案內超過三個以上單位時,應另附印信啟用報備表數量表一份(格式如附件五)。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 第9條 …價及交接相關事宜。二、採指定地點報到方式者,由物資之實際需求單位派遣適員編組物資接收分配小組,辦理受徵物資之檢查、評價、交接及相關事宜。徵購、徵用固定設施,由執行機關及協調機關編組動員實施階段徵購徵用工作組,採現地方式辦…
- 行政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第3條 …際受領之本俸及加給。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之比例計算,以月為採計單位,未滿一個月者不列計應賠償範圍。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6條 動員工廠為生產轉換演習之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指定軍品之生產任務。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7條 各參與演習機關(單位)於生產轉換演習前,應先期完成下列事項:一、動員工廠生產能力之調查。二、動員工廠生產體系之編組。三、與動員工廠簽訂生產轉換契約。四、藍圖、工模具、樣板及製作說明之整備。五、軍品生產能力之輔導發展。六、…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9條 …者,得由國防部指定所屬機關(構),作為動員工廠生產體系之管制單位。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10條 …機關備查。二、衛星工廠之生產轉換計畫,由所隸之中心工廠或管制單位核定之。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11條 …產軍品時,其所需之藍圖、工模具、樣板及製作說明,由國防部指定單位預行準備之。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6條 …不可歸責於該等人員之事由,經該部核定不足整年辦理者外,以年為單位,每期最長為三年。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5條 …依災害潛勢地區之特性及災害類別,結合各級政府機關災害防救專責單位資訊,完成兵要調查及預判災情蒐報研析先期完成救災情報整備。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4條 國軍(總)醫院及衛生部隊人員(以下簡稱國軍醫療單位)參與國軍緊急救災醫療支援任務,應協助所在地區衛生主管機關統合各公、民營醫療機構,並接受作戰區指揮官指揮管制,於災害發生時,即隨同救災部隊進入災區,協助提供災民所需醫療服…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7條 …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備指揮部或原服役單位依相關規定處理。接訓單位應於甄選錄取人員報到後十日內,將報到情形及人員名冊陳送所隸司令部。各司令部應於十日內轉陳國防部備查,並分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8條 …校正後隨同役男交接名冊,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送入營軍事單位。二、曾接受國軍各班隊入伍訓練人員,經審查或新兵訓練單位核准,免接受基礎訓練。前項基礎訓練及專長訓練之課程、時間、成績考核等事項之規定,由國防部、各司令部或…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9條 …不合第四條所定甄選對象、條件及資格。前項退訓作業,由實施訓練單位(以下簡稱施訓單位)上校以上編階主官核定,並發給退訓證明書。第一項第五款之退訓人員,為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甄選合格轉服者,按其受訓期間之期限,分別依徵兵規則規…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0條 基礎訓練退訓人員,由施訓單位辦理離營手續後,依其受訓前之身分,按下列方式處理:一、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應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員,已完成訓練者…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1條 施訓單位應將退訓人員所有資料,裝入兵籍資料袋內,按兵籍規則之規定轉移。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2條 志願士兵留營繼續服役需求之軍種、單位、兵科、專長、階級及員額,由國防部核定或各司令部陳報國防部核定。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3條 …於服役期滿前三個月申請志願留營,由上校以上編階主官,視軍種、單位、兵科、專長、階級及員額之需要,除依其他法令規定不足整年辦理者外,以年為單位,每期最長為三年,核定其留營繼續服役。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4-1條 …經審查符合第四條所定甄選條件及原軍種之需求後,依志願選定服役單位之隸屬,陳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核定;不符甄選條件者,逕予駁回。前項核定,國防部得委託海岸巡防機關辦理。第一項申請,不受第四條第三項第六款規定曾服志願士兵現役未…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2條 …簡稱督導機關)依國防部規劃,督導並指定所屬部隊(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設置悔過處所,由管理單位負責悔過教育之實施及悔過處所之管理。國防部以外機關(構)、行政法人執行其所屬士官、士兵之悔過懲罰,準用本辦法規定,並得自行指定悔過…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3條 管理單位應於悔過處所設置實施悔過教育之教室、場所、安全防護設施、急救設備及監視系統。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5條 管理單位應於悔過處所置主任一人,綜理悔過處所管理及相關事宜;副主任一人,協助主任處理悔過事務,及管理士(兵)若干人,承主任、副主任之命,執行悔過事務,均由管理單位人員派兼之。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7條 …育課程內容,不得有禁錮、凌虐或其他非人道待遇之行為,並受督導單位之定期考核。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8條 …悔過懲罰執行之處所及起訖時間,以書面告知受懲罰人,並副知管理單位。管理單位實施悔過教育前,應遵行下列事項:一、確認受懲罰人身分並核校懲罰核定文件及體檢表;身分不符或文件不齊全時,應拒絕其進入悔過處所及執行。二、受懲罰人之…
-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9條 …分機關、申訴管轄機關及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應即通知管理單位停止或免除執行。
- 行政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第2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以下簡稱補習及進修教育):一、國防部所屬各級單位之在營服役官兵。二、曾通過八十八年(含)以前國軍隨營補習教育結業試驗人員(含後備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