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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16 頁-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13條 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應填具退休申請書,連同有關證件及退休金受領印鑑,由服務機構報總機構或其授權之機構核准。但命令退休之人員,得免填退休申請書。前項退休申請書之格式,由交通部定之。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15條 退休郵電事業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二、褫奪公權終身。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四、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16條 退休郵電事業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一、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二、領受月退休金後,再任有給之公職。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前項第二款所稱再任有…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17條 郵電事業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一次撫卹金及月撫卹金:一、因公死亡。二、任職十年以上因傷病以致死亡。郵電事業人員任職一年以上未滿十年因傷病以致死亡者,給與遺族一次撫卹金。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20條 退休郵電事業人員領受月退休金未滿十年死亡者,給與遺族月撫慰金。月撫慰金以其退休時任職年資計算,滿十年者,給與一個月撫慰金百分之二十,超過十年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月撫慰金百分之一點五。但最多以一個月撫慰金百分之六十五為限…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22條 …又無謀生能力,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第一項遺族,郵電事業人員生前以遺囑指定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者,從其遺囑。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0條 依本條例核發之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由該郵電事業人員所屬總機構或其授權之機構發給;該機構裁併、裁撤或民營化時,由其歸併改組或其上級機構發給,其上級機構裁併、裁撤或民營化時,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1條 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具有下列任職年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政務人員、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二、曾任雇員或同委任及委任待遇警察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4條 郵電事業人員在職死亡者,依其最後在職時薪級,按第三條計算基準之金額,給與遺族相當於六個基數之殮葬補助費。前項人員無遺族且無遺囑指定用途者,其殮葬補助費由原服務機構具領辦理喪葬事宜,該殮葬補助費餘額應歸屬國庫。第一項人員在…
-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5條 郵電事業非資位現職人員於本條例施行前,原得依交通部所屬郵電事業人員退休規則、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撫卹、撫慰者,其退休、撫卹、撫慰之條件,給與及權利喪失、停止、終止等相關事項之法令規定,比照原有之相關規定…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3條 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資位受有保障,同類職務,可以調任。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4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資位分左列二類:一、業務類:業務長、副業務長、高級業務員、業務員、業務佐、業務士。二、技術類:技術長、副技術長、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技術佐、技術士。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5條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之取得規定如左:一、高員級以下,須經考試及格。二、副長級以上,須經升資甄審合格。前項第一款人員經敘定員級、佐級、士級最高薪級,最近三年年終考成二年列甲等(八十分)、一年列乙等(七十分)以上,並經晉升高員級…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6條 交通事業人員取得各級資位後,應分別實習或試用,其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7條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之程序如左:一、業務長、副業務長、技術長、副技術長所任職務,由交通部先行令派,送請銓敘部核定後任用之。二、高級業務員、高級技術員所任職務,由事業總機構或該事業機構先行令派,報請交通部核轉銓敘部核定後任用之…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8條 交通事業人員得轉任交通行政機關相當職務。交通行政人員取得本條例所定各級資位者,亦得轉任交通事業機構相當職務;其轉任資格、年資提敘等事項之辦法,由銓敘部會同交通部定之。交通事業人員轉任交通行政機關相當職務後,再改任非交通行…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1條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1-1條 …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施行後之考試及格者,初任交通事業人員,其薪級起敘規定如左:一、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各級資位考試及格人員,均自各該資位最低薪級起敘。但高員之一級考試及格者,自高員級第二十級四四五薪點起敘;高…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2條 公營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其任用程序,由主管機關擬定報由銓敘部、交通部會同核定之。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1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考成,依本條例行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交通事業人員,係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人員。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3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考成,區分如下:一、年終考成:係指交通事業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月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二、另予考成:係指交通事業人員於同一考成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成。三、專案考成:係指…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4條 …效、品德操守及其他與業務有關之項目評分。各項評分標準,依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表之規定。前項考成表,由事業機關(構)視業務特性訂定,報請交通部備查。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5條 …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或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法規規定不得再晉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考列乙等者,晉薪級一級,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或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6條 …下:一、滿七十分者,晉薪級一級,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或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法規規定不得再晉級者,給予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超過七十分之分數並予以存記,累計七十分之分數再晉一級,無級可晉者,合併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7條 交通事業人員於考成年度內已升資晉級者,年終考成不再晉級。但專案考成,不在此限。考成年度內升任較高資位職務已敘較高薪級,其以前經敘定有案之較低資位職務合併計算辦理較高資位職務之年終考成者,考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不再晉敘。但…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8條 交通事業人員除專案考成外,遇有足資鼓勵之事蹟或儆誡之行為時,應隨時予以獎懲。平時考核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成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
-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9條 交通事業人員於考成年度內受記一大功以上獎勵者,年終考成不得列丙等或六十九分以下;記一大過者,不得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