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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二、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五、其他有關事項。
  2.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6條 公開甄試進用之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其期間為半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始得正式派(僱)用。考核不合格者,派用人員不予派用,僱用人員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前項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敘各該派(僱)用職等一…
  3.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8條 …:屆滿升等年資標準表規定擔任現職務(等)之最低服務年資。二、考核:任現職等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任現職等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年度考核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任現職等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年度考核…
  4.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9條 兩廠人員考核區分如下:一、年度考核:指於每年年終考核兩廠人員當年一月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二、另予考核:指兩廠人員於同一考核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核。但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者得…
  5.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0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兩廠分別定之。
  6.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1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以總分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次分數如下:一、甲等:八十分以上。二、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三、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四、丁等:不滿六十分。考核列甲等之積極條件,由兩廠分別…
  7.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2條 年度考核之獎懲如下:一、甲等:晉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另發給一個月之薪額。二、乙等:晉薪一級,並發給半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另發給一個月之薪額。三、丙等:留原薪級。四、丁等:免職或終止…
  8.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3條 另予考核之獎懲如下:一、甲等: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二、乙等:發給半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三、丙等:不予獎懲。四、丁等:免職或終止勞動契約。
  9.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4條 平時考核之獎懲如下:一、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一大功。二、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申誡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一大過。同一年度平時考核之獎懲得相互抵銷,並作為年度考核…
  10.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5條 兩廠應視實際需要分別訂定平時考核獎懲基準,報本行備查。其記一大功、記一大過之基準至少應規定如下: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次記一大功:(一)執行重要政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
  11.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6條 專案考核一次記二大功者,晉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發給二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受專案考核一次記二大功者,不再晉敘薪級,發給二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一次記二大過者,應予免職或終止勞動契約…
  12.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7條 兩廠依年度工作考成成績,辦理年度考核列甲等人數比率如下:一、甲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二、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五。三、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五。四、丁等:受考…
  13.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8條 主持人之考核由本行辦理,其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由本行依據各該廠年度工作考成成績核定,其獎懲比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
  14.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9條 兩廠依本辦法辦理考核及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應組成人事評審考核會(以下簡稱人評會)辦理。中央印製廠副總經理及中央造幣廠副廠長之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由兩廠參酌其年度工作考成成績核定,並報本行備查。前項以外兩廠人員之考核,由…
  15.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0條 兩廠人員之考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對於擬予考核列丁等或一次記二大過人員,於初核前應給予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前項考核結果,應依下列規定執行。但考核結果應予免職或終止勞動契約者,自確定之日起執行:一、年度考核及年終辦理之…
  16.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7條 …族自治之規劃、推動、自治行政之輔導、協調、監督及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三、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之規劃、推動及審議。四、原住民族部落之核定、規劃、輔導、協調及審議。五、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制度之研究、保存及發展。六…
  17.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1條 …劃、協調及審議。二、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建設之規劃、審議、管制、考核與輔導。三、原住民族部落安全防治、防災、遷住之規劃、協調及輔導。四、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環境之調查、規劃及協調。五、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建設法令、技術規範與…
  18.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9條 …管制設施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管理。四、安全勤務之訓練管理、督導考核及與轄區憲警單位協調聯繫。五、其他有關登錄保存及安全管理事項。
  19. 行政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第6條 語推人員由本會統一辦理甄選及培訓。語推人員一年一聘,期滿經考核通過者,得續聘之。
  20. 行政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第8條 語推人員之考核,由本會會同聘用機關辦理之。
  21. 行政民間機構置社會工作人員補助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所置社會工作人員,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考核之,並得依考核結果予以獎勵或停止補助。
  22.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6條 …監察委員年度巡察之綜辦。二、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編審、管制及考核。三、動員準備及災害防救業務之綜辦。四、服務品質提升及研究發展業務推動。五、重要會議之議事、紀錄、分辦及管制;重要案件之追蹤、管制及考核。六、史政、榮民文化…
  23.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7條 …體之輔導、協調聯繫及訪問接待。五、志願服務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考核。六、退除役官兵法律糾紛之調處、諮詢、輔導及服務。七、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之善後服務與遺產管理及亡故退除役官兵葬厝國軍(軍人)公墓之協調聯繫。八、從事榮民…
  24.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8條 …擬訂。七、所屬安養機構設施、就養與資源共享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八、所屬安養機構於人民遭遇重大災變之緊急安置協調。九、所屬安養機構之評鑑。十、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就養養護事項。
  25.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9條 …令之研擬。三、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職業訓練人力調查、管制、考核、聯繫、服務及整體運用之規劃。四、退除役官兵就業市場之資料蒐集、分析運用與就業管道拓展、聯繫及協調。五、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規劃與資源整合之協調、管理、運用及…
  26.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照護之規劃、執行及督導。八、所屬醫療機構醫療業務規劃、督導及考核。九、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就醫保健事項。
  27.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1條 …工業、工程、農場、觀光遊憩業務與計畫之指導、審議、管理督導及考核。五、本會投資事業經營方針、業務計畫之審議、建議及協調。六、本會投資事業安置業務協調及協助處理。七、所屬事業機構結束營業後之清理及裁撤。八、其他有關所屬事業…
  28.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3條 …置。五、本會所屬機構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及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六、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七、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管理事項。八、不屬其他各處事項。
  29.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需要予以協助辦理。凡經輔導會推介安置之退除役官兵,安置機構如考核其不能勝任而具有事實者,可洽輔導會予以更調,另行推介安置。
  30.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 第7條 …、主計制度之綜合規劃及研究發展。三、總處施政計畫之彙編及管制考核。四、總處法制業務之管理。五、總處行政效能、為民服務工作與服務品質之規劃、推動及協調。六、總處重要會議之綜合彙辦及業務報告之彙編。七、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