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三章 考核獎懲 第10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兩廠分別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