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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主持人之考核由本行辦理,其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由本行依據各該廠年度工作考成成績核定,其獎懲比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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