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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5條 評鑑委員,由本部就具有醫護、管理、社會工作、環境安全與老人福利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聘(派)兼之。評鑑委員應依相關法規規定,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對評鑑工作獲悉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無故洩…
  2. 行政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6條 …,包括下列事項:一、經營管理效能。二、專業照護品質。三、安全環境設備。四、個案權益保障。五、服務改進創新。
  3. 行政換購大型柴油車貸款利息補助辦法 第5條 申請企業或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送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或本部指定之機關(構)提出申請:一、申請表。二、企業資料表,申請個人免附。三、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申請個人免附。四、申請個人或申請企業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行政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特依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設置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
  5. 行政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環境保護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主管機關。
  6.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第7條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最長不得逾六年。但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公私場所,得依其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通過之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之施工及營運期程為限。公私場所得檢具實際削減量差額證明、使用計畫變更事由及內容,向直…
  7. 行政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2條 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任務如下:一、協調中央有關機關研擬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方法及對策。二、督導或協調有關機關對於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三、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公害糾紛事件必要之支援。
  8. 行政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3條 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環境部部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環境部指定次長兼任;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七人,由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勞動部各指派主任秘書以上人員組成。全體委員任一性別…
  9. 行政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4條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環境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兼任,承召集人及副召集人之命,襄理本小組事務;副執行秘書一人,由執行秘書指派一人兼任,襄助執行秘書處理各項業務。
  10.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任務如下:一、審議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擬有關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重大政策、措施。二、審議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本法源頭管理章各條公告指定事項。三、再生資源…
  11.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部長兼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指定次長一人兼任,襄助會務。
  12.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外,由主任委員就相關政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聘兼;其中學者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人數之二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二。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13. 行政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各該機關應另推薦本法相關領域適當人選,補足原任期;學者專家、環境保護團體代表出缺時,應予補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委員會委員、其配偶及直系血親於其任期中及該任期屆滿後三年內,應迴避其任期中所審核之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
  14.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與連線確認報告書。三、既存固定污染源且已設有排放管道,因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內容或審查結論,新增載明應設置監測設施者,應自其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或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核准之日起算,依第一款規定…
  15.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得以標準氣體查核方式替代。(二)總還原硫監測設施於未有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執行時,得以排放管道中硫化氫檢測方法替代。(三)各量測項目之相對準確度皆小於其性能規格值之二分之一者,自下一季起得改為每半年進行一次。(四)各量…
  16.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25條 …施替代之。八、其他特殊情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載明應設置監測設施者,因製程或廢氣特性,致監測設施無法正常運轉時,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
  17. 行政環境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構)首長交接(代)由各該上級機關派員監交。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構)主管人員交接(代),由各該機關(構)首長派員監交。經管人員交接(代),由各該機關(構)首長派員會同該管主管人員監交。移接…
  18.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組織條例第一○條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7條 …五、關於車輛調配使用及管理事項。六、關於辦公廳舍保養、消防及環境整潔之執行事項。七、關於會議場所之佈置及管理事項。八、關於公有財產、物品之驗收、登記及管理事項。九、關於經費出納及有價證券保管事項。十、關於員工薪津表冊之編…
  20.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以下簡稱本所)組織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
  21.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4條 …彙編事項。(二)關於標準檢測方法之審議、公告事項。(三)關於環境檢驗出版品之出版與管理事項。(四)關於圖書及技術資料之蒐集管理事項。(五)關於不屬本組其他各科之事項。二、第二科:(一)關於檢測數據品質保證制度建立之推動事…
  22.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5條 第二組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一、第一科:(一)關於環境空氣品質、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之輻射污染、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及噪音等檢測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二)關於不屬本組其他…
  23.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7條 …左:一、第一科:(一)關於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及環境衛生用藥檢測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二)關於一般及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三)關於土壤污染物質檢測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四…
  24.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8條 …之檢驗標準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二)關於微生物製劑、環境衛生用藥之藥效測試等之檢驗標準方法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三)關於生物毒性測試標準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四)關於環境樣品及毒性物質之生物毒性及致癌性…
  25.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左:一、關於環境檢驗之綜合企劃、研究發展、人員訓練、國際合作、科技交流、督導、考核、宣導之執行事項。二、關於公文收發、繕校事項。三、關於印信典守事項。四、關於檔案管理事項。五、關於經費出納及有價證券契約之…
  26.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 第3條 …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或以動(植)物油、廢食用油、廢棄物或其他依環境保護法規回收再利用,經加工處理所產生之油品,並作為提供能源之用者。五、石油焦:指石油煉製中所產生之重質油料經結焦後鍛燒或未鍛燒之產品。六、固態生質燃料:指農…
  27. 行政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 第8條 …業區及一般性工業區經擴大或變更為特殊性工業區,於新設時已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其緩衝地帶設置,應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辦理;於新設時未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應提出擴大或變更前依相關法…
  28. 行政環境部提供空氣品質監測儀器校驗服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各級環保機關:在中央為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縣(市)為縣(市)環境保護局。
  29. 行政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 第2條 …產該車型之年份。六、機動車輛噪音防制設備:指為抑制產生於車外環境中之噪音所配備之零組件,包含進、排氣消音器、引擎室貼覆吸音材料、引擎四周加裝隔音板及其他相關零組件等。七、國外使用中機動車輛:指已在該輸出國家交通監理單位登…
  30. 行政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 第5條 …行前條燃料熱值及原(物)料與燃料碳含量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取得CNS17025或ISO/IEC17025認證之實驗室或檢測機構,依據下列之一最新版次檢測方法為之:一、環境檢測標準方法(NIEA)。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