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5 / 101 頁-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5-2條 …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得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免除其執行。安置輔導期滿,少年保護官、負責安置輔導之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5-3條 …一項第一款、第三款之處分,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得聲請少年法院核發勸導書,經勸導無效者,各該聲請人得聲請少年法院裁定…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56條 …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裁定免除或停止其執行。少年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認感化教育之執行有前項情形時,得請求少年保護官為前項之聲請,除顯無理由外,少年保護官不得拒絕。第一項停止感化教育之執行者,所餘之執行時間,應由少年法院裁定…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1條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對於少年法院所為下列之裁定有不服者,得提起抗告。但輔佐人提起抗告,不得與選任人明示之意思相反:一、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交付少年調查官為適當輔導之裁定。二、第二十六條第一…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2條 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少年法院之左列裁定,得提起抗告︰一、依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二、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為不付審理,並為轉介輔導、交付嚴加管教或告誡處分之裁定。三、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諭知不付…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4-1條 …情形之一,認為應不付保護處分者,少年保護官、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得聲請為保護處分之少年法院重新審理︰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並足以影響裁定之結果者。二、因發見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保護處分之少年,…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4-2條 …下列情形之一,認為應諭知保護處分者,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聲請為不付保護處分之少年法院重新審理:一、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得為再審之情形。二、經少年自白或發見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其有第三條第一項行為應諭…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3條 …第三十四條但書之規定,於審判不公開時準用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請求公開審判者,除有法定不得公開之原因外,法院不得拒絕。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3-1條 少年刑事案件之審判中,被害人得選任律師為代理人。但被害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選任之。代理人得向少年法院就少年被告之犯罪事實,檢閱相關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但卷宗及…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1條 …意,並應依其年齡及身心發展程度衡酌其意見;必要時得聽取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意見。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之塗銷、利用、保存、提供、統計及研究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3條 …定,得由少年調查官或少年保護官聲請;裁定前,應予少年、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對於第一項裁定,得提起抗告,並準用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之規定。…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4條 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因忽視教養,致少年有第三條第一項之情形,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或致保護處分之執行難收效果者,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以強化其親職功能。少年法院為前項親職教育輔導裁定…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公布之第三條施行之日起,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前二項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經少年法院裁定命接受親職教育確定,其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第三條施行之日起,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前三…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15-1條 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經少年法院裁定命接受親職教育確定,其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而少年已成年者,自少年成年之日起,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條 …,將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時,應將該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電話號碼,及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或虞犯之事實、證據,分別詳為記載,並附具該少年之素行…
-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12條 …等支給;如所代理之職務列等列為跨等者,依所定最低職等支給。但代理人銓敘審定之職等已超過被代理之職務最低職等者,在職務列等範圍內,依代理人銓敘審定職等支給;超過被代理之職務最高職等者,依所定最高職等支給。前項代理職務支給加…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條 …理少年事件時,得保護少年之人。三、其他適當之人:指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以外,得依事務性質,提供少年必要協助之人。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及第十八條之移送或請求,應表明下列事項:一、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姓名、住居所、電話號碼,少年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民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或有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12條 輔佐人應依少年年齡及心智成熟程度,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所能理解之適當方式,告知進行之程序、情形及結果。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13條 …健全成長之處遇方案、可連結或轉介之資源,以及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之意願。三、進行親職教育或親子關係輔導與修復、心理諮商或心理輔導、其他醫療行為之可能性或必要性;進行之適當方式、時間或場所。四、本法第二…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1條 …認顯無必要或有礙難情事者外,應進行訪視;須與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其他關係人談話時,得以通知書傳喚到場會談。為前項訪視或會談時,得錄音及製作筆錄;筆錄由陳述人簽名或按指印。少年調查官於必要時,得以電話…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2條 詢(訊)問少年前,應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到場。但有急迫情況者,不在此限。前項通知,得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並應留存紀錄,以備查考。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3條 詢(訊)問少年時,應由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應注意保障少年得自由表示其意見。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7條 …院對於少年調查官提出之處遇意見之建議,經徵詢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之同意,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當場宣示主文及認定之事實者,得僅由書記官記載於筆錄,不另作裁定書;認定之事實與報…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8條 …為執行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處分,得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少年調查官執行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處分時,得於必要時通知受轉介之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29條 …體或個人進行修復前,應說明轉介修復之性質,經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及被害人之同意,並告知得諮詢律師,且必要時,得由通譯協助。參與修復程序未達成協議,或未履行協議,均不得作為裁定認定事實或處遇決定之依據。第一項受轉介之機關…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1條 …要、不適宜或有礙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在此限。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社工人員或其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但少年法院認其在場有礙調查…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2條 …時以言詞為之,並由書記官記明筆錄。其經到場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者,得即時開始審理。前項即時開始審理情形,於少年之輔佐人聲請檢閱卷宗及證物時,少年法院應另行指定審理期日。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3條 …:一、依前條規定即時開始審理者。二、經到場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同意進行審理者。
- 司法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6條 …置觀察、撤銷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之處分前,應予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