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3條 法規:少年事件處理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73條 審判得不公開之。第三十四條但書之規定,於審判不公開時準用之。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請求公開審判者,除有法定不得公開之原因外,法院不得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