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55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1 / 86 頁
  1. 行政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20條 建築工程大隊掌理事項如下:一、行政院交辦重大公有建築物工程之興建及公有建築物工程之代辦。二、自辦公有建築物之興建。三、全國公有建築物遭受天然災害受損情形會勘及工程復建經費之審核。四、住宅基金管有住宅修繕工程之勘查及經費審…
  2.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認定。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七、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3.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與違章建築之認定及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復舊造林及景觀維護。七、本區域內遊憩設施之維護管理。八、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4.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七、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5.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認定。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及舊屋證明之核發。六、本區域內傳統聚落建築風貌及軍事史蹟設施之保存維護。七、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八、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6.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設施之維護管理。八、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九、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之許可及執行。十、其他有關遊憩服務事項。
  7.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七、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8.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之防災治理工程。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七、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9.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之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之核發。六、本區域內無障礙設施之建置及管理。七、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
  10. 行政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第3條 …使用之出租經營。三、合建、實施或參與都市更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四、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二H-1及H-2類組之衛生福利機構場所。五、合作社為設置住宅公用設備。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前項第…
  11. 行政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買受房屋之用途為合建、實施或參與都市更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者,以成屋為限,並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屋齡三十年以上。二、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
  12. 行政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第15條 …供住宅使用之房屋,且房屋坐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範圍內,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公開展覽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經核准時,不受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前項情形,登記機關應將登…
  13. 行政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 第2條 …義如下:一、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二、新建成屋:指新建完成並領得使用執照而尚未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成屋。三、買受人:指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方,或已依法繼受…
  14.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3條 …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本辦法建築物修繕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之補助案件。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委託專業團隊,協助推動相關工作。
  15.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4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寓:樓層數為四層樓至六層樓之合法建築物,且由數人區分該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二、透天住宅:樓層數為六層樓以下獨棟或連棟之合法建築物,每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
  16.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5條 …七條第三項各款或第九條第二項各款規定情形,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規定辦理者,得申請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規定者,應優先依該辦法規定申請。
  17.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6條 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之補助費用,其額度如下:一、評估費:初步評估費用,每棟不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詳細評估費用,每棟不超過新臺幣四十萬元。二、審查費:初步評估每棟新臺幣一千元;詳細評估每棟依前款實際評估費用之百分之十五…
  18.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7條 公寓申請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通過後提出申請。無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者,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代表申請。公寓申請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應符…
  19.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8條 公寓申請建築物專有部分修繕補助,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以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個別門牌戶為申請單位,並由其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如為共有者,並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提出申請,且應與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案件併同申請。但申請戶…
  20.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9條 透天住宅申請建築物修繕補助,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屋齡三十年以上,以棟為申請單位,並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如為共有者,應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提出申請。二、已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規定辦理結…
  21.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0條 公寓申請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之補助項目如下:一、增設昇降設備。二、樓梯間修繕。三、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四、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五、建築物立面修繕。六、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七、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工程…
  22.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1條 透天住宅申請建築物修繕之補助項目如下:一、建築物立面修繕。二、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三、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工程。四、增設或改善室外無障礙設施。五、住宅室內部分修繕:(一)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包括扶手更…
  23.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2條 申請人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或前條第一項申請建築物修繕補助,其修繕工程所使用之主要建材,應以國產品牌為限。但申請人因國內無供應、供應不足或其他正當理由致無法採用國產品牌,經敘明理由並檢附佐證文件,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
  24.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公寓及透天住宅申請建築物修繕經費之補助額度,以實際修繕金額核算,不得逾附表一及附表二各單項補助額度上限,且各單項補助額度不得超過該項工程經費百分之六十五。公寓申請第十條第二項各款建築物專有部分修繕補助項目,或透天住宅申請…
  25.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4條 公寓申請第十條第一項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補助計畫書,含摘要表、補助項目、條件檢核表。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一)以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者:檢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或管理負責人名冊(…
  26.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5條 透天住宅申請第十一條第一項建築物修繕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補助計畫書,含摘要表、補助項目、條件檢核表。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檢附全體所有權人名冊(含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所有權人修繕意願證明文…
  27.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6條 申請人申請第十條第一項公寓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其委託專業者辦理整合協調、專業評估、協助提案、變更使用執照或雜項執照申請等作業費用,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得補助作業費每棟新臺幣一萬元。申請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28.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19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建築物修繕補助及審查所需人事、加班等行政作業經費,其補助額度如下:一、受理申請第十條第一項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及申請第十一條第一項建築物修繕補助者,每棟補助行政作業費新臺幣五千元。二、受理申請建…
  29.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20條 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建築物修繕之補助,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具補助費用需求計畫書,向執行機關提出申請;經執行機關審查並核定後,由申請人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申請人提出之…
  30.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 第21條 建築物修繕補助案申請人,應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補助核准函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施工,並將施工成果提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並同意備查。前項申請補助項目包含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增設昇降設備者,申請人應於直轄市、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