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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1條 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認有必要者,得稽核地方法院辦理本辦法所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執行情形。司法院接獲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通報後,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應即召開臨時會審議,並為前項所定之稽核。
  2.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2條 前二條情形,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應於調查或稽核完畢後三個月內提出調查或稽核報告。
  3.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3條 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應每三年通案評估各地方法院個人資料保護機制,並提出評估報告。前項評估之幕僚作業,由司法院刑事廳會同資訊處辦理之。
  4.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4條 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對外行文,均以司法院名義為之。
  5.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5條 有關國民法官個資保護委員會之組織、職權行使及相關行政事務之執行與分工等事項,得由司法院另以要點規範之。
  6.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6條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蒐集、取得及利用第二條第一款以外其他涉及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隱私或業務秘密之資料者,準用本辦法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之規定。
  7.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7條 有關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保護,除有特別規定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有關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之內容、方法及其他事項,得由司法院另以要點規範之。
  8.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訂定之。
  9.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2條 地方法院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支給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受通知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10.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3條 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參與國民法官選任期日(以下簡稱選任期日),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到庭執行職務時,地方法院應發給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前項旅費包含交通費及住宿費。第一項之必要費用指為到庭參與審判所生負擔而須新增之支出;…
  11.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定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之支給流程,宜妥適考量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實際需求,以便捷方式妥善為之,並持續進行優化及簡化,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均得以專注參與審判,並提高參與意願。
  12.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5條 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之數額認定、核算及發給,由國民法官科或院長指定之專責單位(以下合併簡稱專責單位)辦理之。前項業務之規劃及執行,得由院長指定庭長或書記官長督導之。
  13.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6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有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所定情形者,審理本案之審判長或其指定之合議庭法官應即將其情形及處理意見告知專責單位人員。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於支領日費、旅費或必要費用發生困難…
  14.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7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支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檢具領款收據列報。
  15.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8條 日費於當日以現金方式發給,或徵得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同意後,以電子支付等匯入指定帳戶之方式發給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事後以補發現金、匯寄或其他適當方式發給:一、當日不及發給。二、經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
  16.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候選國民法官到庭者,支給日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但選任程序進行逾午後六時者,應支給超時日費,以每小時新臺幣三百元計算,不足一小時均以一小時計算;惟與日費合計,每日支給總額以新臺幣二千五百元為上限(如附件一)。候選國民法官到…
  17.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到庭執行職務者,支給日費新臺幣三千元。但其執行職務時間未滿一小時者,支給日費新臺幣二千元(如附件二)。候選國民法官經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且於選任期日當天即參與審前說明或審判程序者,僅得依前…
  18.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戶籍地或主要居所地與地方法院最短行車距離未達三十公里者,其每往返地方法院與戶籍地或主要居所地一趟次,支給交通費新臺幣二百元。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戶籍地或主要居所地在…
  19.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2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因搭乘公共汽車、大眾捷運系統、火車、高鐵、公民營客運汽車、輪船等大眾運輸工具,其支出之金額逾前條所定數額者,得以其實際搭乘交通工具之中等等位標準支給交通費。居住於臺灣地區之國民法官、備…
  20.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4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必須住宿旅館者,得釋明其必要事由,申請按實際住宿日數支領住宿費。地方法院認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有住宿之需求者,亦得核給住宿費。住宿費由地方法院審核收據核實支給。但…
  21.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5條 …法院為投保單位,並承擔交付保險費之義務。三、其餘費用,由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檢具憑證提出申請,經地方法院審核後,儘速以匯寄或其他方式核實支給。
  22.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6條 …申請方法及發給流程。法院應於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詢問候選國民法官下列事項:一、預定交通方式及申請交通費之數額。二、有無申請住宿費及必要費用之需求。三、領取費用之方式;其欲以電子支付或匯入指定金融帳戶…
  23.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中之誤餐費,應由地方法院使受領人於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領據或印領清冊(格式如附件五、附件六)簽名或蓋章,交由專責單位核計其…
  24.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8條 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經地方法院核定後,如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以書面表明不願領取或自願放棄者,不再支給。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遲不領取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亦未表明不願領取或放棄者,地…
  25.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9條 候選國民法官如因經濟困難,無法籌措單程旅費或相關必要費用,得事先預估所需費用並陳明得領取款項之金融機構帳號,填具預借費用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八),以郵寄或其他適當方式請求地方法院預借款項。前項相關必要費用之預借,以新臺幣三…
  26.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20條 候選國民法官經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者,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請求預借費用,並準用前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
  27.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21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有本法第九十四條至第九十八條所定情事者,不得支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有本法第九十九條至第一百零二條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支領當日之日費、旅費及相…
  28.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22條 法院通知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應到庭期日後,期日因故取消時,除有特別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未及通知,致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仍依原定時程到庭者,地方法院應依第九條第一項本文或第十條第一…
  29.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30.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2條 …實執行審判職務,且無偏見、歧視、差別待遇或其他不當行為之國民法官,實現符合公正且兼具多元參與精神之國民參與審判程序,進而達成本法第一條之目的。前項所稱確保所有符合資格之國民均有公平機會參與審判,指任何中華民國國民,只要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