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7條 法規: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7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支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檢具領款收據列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