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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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9條 交通事業人員於考成年度內受記一大功以上獎勵者,年終考成不得列丙等或六十九分以下;記一大過者,不得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
  2.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10條 …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或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法規規定不得再晉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成者,不再晉薪級,改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二…
  3.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15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考成,由各事業機關(構)考成委員會初核,並經機關(構)首長覆核後,報請交通部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構)核定。其任用案應送銓敘部者,並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成或主管僅有一級,或因特殊情形報經上級…
  4. 行政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2條 …事業人員,係指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鐵路局)暨所屬機構,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編制內現職人員而言。
  5. 行政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14條 …人員,具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四日據時期在鐵路服務及鐵路局未實施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前編制內員工年資,具有證明文件者。五凡鐵路局暨附屬機關接收之各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之年資,具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六因案停職而奉准復職者,視同…
  6. 行政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16條 鐵路事業人員退休期間亡故,得照交通部所屬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之規定給卹。但退休期間不作服務年資。
  7. 行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條 …行前,原得比照資位現職人員依交通部所屬郵電事業人員退休規則、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撫卹及撫慰之建(技)教員、佐、電務人員、業務服務員、護士、助理護士及司機人員。本辦法所稱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係指經中央衛生…
  8.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1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撫卹,除有特殊情形,經另訂辦法呈部核准者外,悉依本規則行之。
  9.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2條 交通事業人員在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遺族一次撫卹金及每月撫卹金。一、因公死亡者。二、因公傷病以致死亡者。三、服務十年以上因傷病以致死亡者。前項人員得另給殮葬補助費,其數額另定之。
  10.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3條 交通事業人員服務一年以上十年未滿在職傷病以致死亡者,給予遺族一次撫卹金。
  11.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4條 交通事業人員領受每月退休金未滿十年因傷病以致死亡者,給予遺族每月撫卹金,其數額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計卹後,按已領退休金年數,自滿第二年起每領一年遞減百分之十支給,如其遺族無合法領受權或領受每月退休金逾十年死亡者,給予遺族相當…
  12.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14條 …柩回籍時,得視其途程及本機構財力,酌給運柩回籍補助費,並得按交通事業人員國內出差旅費規則之規定,核給遺族回籍旅費。
  13.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17條 交通事業人員撫卹,具有左列任職年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者。二、曾任雇員或同委任及委任待遇警察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
  14.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23條 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人員,並經擔任實際職務者,得依本規則之規定,予以撫卹。
  15. 行政原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現職人員優惠退休資遣辦法 第3條 前條所稱現職人員,指下列人員:一、郵政人員: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於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任職之人員。二、雇用正班人員:指未具資位而受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僱用之郵務差、郵務工、司機及機匠。三、聘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