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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54條 …行為,於法律上必備之程式有欠缺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軍事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2.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89條 …權已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3.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95條 …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以補正而未經原審軍事法院命其補正者,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4.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210條 …已經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原審軍事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更正其裁定;認為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接受抗告書狀後三日內,送交抗告軍事法院,並得添具意見。
  5.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211條 …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以補正而未經原審軍事法院命其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6.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17條 …常營業方式管理之下列帳戶:一、商業帳戶、支票帳戶、儲蓄帳戶、定期帳戶或儲備帳戶。二、存款憑證、儲備憑證、投資憑證、債務憑證或類似工具。三、保險公司依據保證投資契約或類似契約持有用以支付或記入利息者。
  7.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0條 …約。本辦法所稱年金保險契約,指保險人參照個人預期壽命約定於特定期間內為多次給付之契約。
  8.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1條 …第二款規定承保範圍之保險契約有關。但不包括終止紅利。五、每年定期支付一次以上保費之保險契約,於次年應付保費限額內預付保費或保費存款所獲之報償。
  9.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3條 …間或距被保險人滿九十歲期間之較短者,保費不隨時間減少且須每年定期支付一次以上者。(二)除終止契約外,任何人不得透過提領、質借或其他方式取得現金價值。(三)除死亡給付外,契約解除或終止時之應付金額,未超過已交付保險費總額扣…
  10. 行政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第7條 …具私有土地、設施案件,經初審通過後,主辦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依初審結果擬具投資計畫書及投資契約草案,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前項投資計畫書內容,視個案性質包括下列事項:一、公共建設目的及民間興辦項目、方式。二、土地…
  11. 行政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提供土地、設施案件,經初審通過後,主辦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依初審核定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擬訂公開徵求內容。前項公開徵求內容,應依個案性質載明下列事項:一、案名。二、公共建設目的。三、可行性評估報告摘要及初審結果摘要:…
  12. 行政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第12條 …主辦機關應公開徵求申請人及通知初審通過者依公開徵求內容,於一定期限內,依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擬具投資計畫書提出申請。
  13. 行政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4條 …議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一、異議逾越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期間。二、異議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可補正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三、主辦機關自行撤銷、廢止或變更其處理結果,異議已無實益。四、其他不予受理之情事。
  14. 行政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7條 異議人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主辦機關屆第五條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應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處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法主管機關組成之促參申訴審議會(以下簡稱申訴會)提出申訴。前項申訴會為處理申訴案件,應聘請…
  15. 行政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12條 …向申訴會陳述意見,並同時繕具副本,送達申訴人。主辦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向申訴會陳述意見者,申訴會得予函催或逕為審議。
  16. 行政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14條 …情形之一者,應提申訴會委員會議為不受理之決議:一、申訴逾越法定期間。二、申訴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三、對於已經審議判斷或已經撤回之申訴事件復為同一之申訴。四、主辦機關自行依申訴人之請求,撤銷…
  17.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8條 前條第一項公示催告所定期限屆滿,無人承認繼承時,大陸地區以外之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大陸地區人民應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但繼承本條例施行前已由遺產管理人處理之遺產者,其繼承表示之期間為四…
  18.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10條 遺產管理人應將遺產保管、清償、交付、移交及費用扣除之情形,定期陳報國防部核備。
  19.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防部對遺產保管情形,應定期實施督導。
  20. 行政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如下:一、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所編列債務之償還。二、收回逾法定期限不再兌付債券之本息。三、本基金之孳息及運用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一款債務之償還,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至六編列。
  21. 行政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10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左:一、各項帳目之查核及資產負債之定期檢查事項。二、年終決算之審核事項。三、違背本條例及本行章則之檢舉事項。四、依照法令及本行章程規定之其他事項。
  22. 行政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第6條 …應依該項社會福利範圍專款專用,並按季公開運用情形。主管機關應定期以網際網路方式,公告彩券盈餘之運用情形;其公告及前項組成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23. 行政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第2條 …彩券者。六、傳統型彩券:指彩券券面事先印妥號碼,購券者以其與定期開獎之號碼核對,以得知是否中獎之彩券。七、立即型彩券:指將彩券券面之特殊覆蓋層刮除後,即可得知是否中獎之彩券。八、電腦型彩券:指由購券者自選號碼或由電腦代選…
  24. 行政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第16條 …售機構應依與發行機構約定之方式,計算每日彩券銷售款項,並於指定期日將該款項存入發行機構所指定之彩券銷售收入專戶。
  25. 行政日據時代株式會社台灣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存款及匯款處理條例 第3條 …以日據時代株式會社台灣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之存款及匯款並於本法規定期間內向主管機關提出墊還申請者為限。但政府先行墊還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三十億元。
  26. 行政國庫法 第5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於左列各種收入,得按規定期間,自行收納保管,彙解國庫:一、零星收入。二、機關所在地距國庫代理機關在規定里程以外者,其收入。三、在經收地點隨收隨納,經主管機關認為應予便利者,其收入。四、駐在國外機關所在地無…
  27.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經收之收入,應由駐收人員按日將經收款項,逐筆編列清單,並依規定期限報繳。派員駐收各項收入,其責任仍由各該原派遣之國庫代理機關負之。
  28. 行政規費法 第11條 規費之收費基準,業務主管機關應考量下列情形,定期檢討:一、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二、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三、其他影響因素。前項定期檢討,每三年至少應辦理一次。
  29. 行政規費法 第15條 …之規費,繳費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提出具體證明,向徵收機關申請准予延期繳納,其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
  30. 行政規費法 第16條 …訂有繳納期限之規費,其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繳費義務人不能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於繳納期限內,向徵收機關申請核准,分二期至六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前項一定數額,由業務主管機關定之。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