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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 200 頁- 行政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78條 …存機場管制區以外地區之貨棧,應由飛機所屬運輸業者檢具其與貨棧經營人共同簽章具結之空運貨物特別准單申請書,申請核發空運貨物特別准單。快遞專差攜帶之快遞貨物應卸存於快遞貨物專區,並在該專區辦理通關。
- 行政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80條 …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停止六個月以下業務之經營或廢止其登記。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7條 …止、解除契約,未騰空返還。五、原依財政部規定辦理一年以下委託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未經騰空收回。六、影響國土保安或公共安全等占用情節重大。非公用不動產於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修正施行以後被占用,且無前項各款情…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8條 …、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超限利用之山坡地。八、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出租之土地。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出租或曾成立租賃關係之土地,仍作農…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9條 …、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超限利用之山坡地。八、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出租之土地。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出租或曾成立租賃關係之土地,仍作造…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0條 …、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位於地下水管制區範圍。但經漁業主管機關核定劃設為養殖漁業生產區者,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以海水、地面水或地下水管制區外抽取地下水進行養殖者,不在…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1條 …、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出租之土地。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出租或曾成立租賃關係之土地,仍作建築使用者,得出租予最近…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但符合第二十四條規定且設立未滿三年者,其無債信不良紀錄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二、最近三年無重大違章紀錄。但符合第二十四條規定且設立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三、無積欠已確定之稅費及罰鍰;經處分未確定之稅費或罰鍰已…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向海關辦理換證:一、公司或商業名稱變更。二、營業項目變更致未經營原認證之部分業別。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新增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三條所定業別之營業項目,應於向各該業別主管機關完成變更登記翌日起十五日內向海關報備。但新增業…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報報單總數之百分比)未超過千分之三。但設置未滿一年,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四、最近三年無因違反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經海關核發處分書。但設置未滿三年,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經依航業法或民用航空法處罰之紀錄。但設置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1條 …應鏈安全之虞,經依航業法處罰之紀錄。但設置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竊經海關補稅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但設置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倉儲業,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一、倉儲業者及運輸業者均屬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且事先以書面方式聯名向海關報備者,得逕行於倉儲…
- 行政關稅法 第10條 …已依本法規定辦理或提出。海關得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情形,要求經營報關、運輸、承攬、倉儲、貨櫃集散站及其他與通關有關業務之業者,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前二項辦理連線或傳輸之登記、申請程序、管理、通關程序及其…
- 行政關稅法 第20條 …機為機長;在火車為列車長;在其他運輸工具為該運輸工具管領人。經營第一項業務之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應向海關申請登記及繳納保證金;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辦理進出口通關、執行運輸業務、通關事項管理,與運輸工具所…
- 行政關稅法 第49條 …財政部規定者。十一、經撈獲之沈沒船舶、航空器及其器材。十二、經營貿易屆滿二年之中華民國船舶,因逾齡或其他原因,核准解體者。但不屬船身固定設備之各種船用物品、工具、備用之外貨、存煤、存油等,不包括在內。十三、經營國際貿易之…
- 行政關稅法 第60條 經營保稅貨物倉儲、轉運及配送業務之保稅場所,其業者得向海關申請登記為物流中心。進儲物流中心之貨物,因前項業務需要,得進行重整及簡單加工。進口貨物存入物流中心,原貨出口或重整及加工後出口者,免稅。國內貨物進儲物流中心,除已…
- 行政關稅法 第61條 經營銷售貨物予入出境旅客之業者,得向海關申請登記為免稅商店。免稅商店進儲供銷售之保稅貨物,在規定期間內銷售予旅客,原貨攜運出口者,免稅。免稅商店之保稅貨物,應存儲於專供存儲免稅商店銷售貨物之保稅倉庫。免稅商店業者應向所在…
- 行政關稅法 第71條 為應付國內或國際經濟之特殊情況,並調節物資供應及產業合理經營,對進口貨物應徵之關稅或適用之關稅配額,得在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之稅率或數量百分之五十以內予以增減。但大宗物資價格大幅波動時,得在百分之一百以內予以增減。增減稅率或…
- 行政關稅法 第81條 經營報關、運輸、承攬、倉儲、貨櫃集散站及其他與通關有關業務之業者,違反第十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通關資料之登記、管理或通關程序之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
- 行政關稅法 第82條 經營與海關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通關資料業務之通關網路業者,違反第十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營運項目、收費基準、營業時間或管理之規定者,由財政部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
- 行政關稅法 第87條 經營快遞業務之業者辦理快遞貨物通關,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業者資格、貨物態樣、貨物識別、貨物申報、理貨或通關程序之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
- 行政關稅法 第91條 …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免稅商店業務之經營或廢止其登記。
- 行政關稅法 第93條 …知於一定期限內補足差額;屆期不補足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業務之經營或廢止其登記。
-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3條 …視國有財產實際情況之需要,得委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代為管理或經營。
-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63條 財政部對於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及委託經營事業機構管理或經營非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考查,並應注意其撥用或借用後,用途有無變更。
-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65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及委託經營事業機構,於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應對非公用財產之管理或經營擬具計畫,報財政部審定。
-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68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及委託經營事業機構,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具非公用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呈報財政部,並分轉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
- 行政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2條 …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六、關於影響國家(自然)公園經營管理之認定,為內政部。七、關於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土地之認定,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八、關於原住民保留地之認定,中央為原住…
- 行政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3條 …涵養、國土保安、自然保育或環境保護。五、影響國家(自然)公園經營管理。六、為原住民保留地。七、依法律規定不得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