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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12條 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
  2.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68條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3.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70條 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其代理權消滅者,訴訟程序在有法定代理人或取得訴訟能力之本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4.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72條 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依法被選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被選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承受其訴…
  5.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08條 …關於下列各款事項,仍不得拒絕證言:一、同居或曾同居人之出生、死亡、婚姻或其他身分上之事項。二、因親屬關係所生財產上之事項。三、為證人而知悉之法律行為之成立及其內容。四、為當事人之前權利人或代理人,而就相爭之法律關係所為之…
  6. 司法民間公證人交接規則 第2條 …公證人,係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二項所定民間公證人。公證人因死亡、免職、撤職或其他事由離職,經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以下簡稱所屬法院)指定繼任人或兼任人者,有關文書物件之交接,依本規則之規定。前項規定,於公證人依法被停…
  7. 司法民間公證人交接規則 第4條 公證人死亡或因其他事由不能親自辦理移交者,其繼任人或兼任人應會同所屬法院指派人員及公證人之繼承人、助理人或其他使用人辦理之。但無繼承人、助理人或其他使用人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於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封存之文書、物件之交…
  8. 司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14條 …規定。二、同一事件,已受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三、被付懲戒人死亡。四、自應付懲戒事由終了之日起,至移送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
  9.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5條 …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或死亡。二、因停止職務或留職停薪致職務評定年資無法併計。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或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其進修期滿當年度之職務評定,應俟其研究報告…
  10.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7條 …理職務評定或辦理另予評定良好之年資。十二月二日以後退休生效或死亡,致當年度年終評定應予晉級部分,無法於次年一月一日執行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符合第二項晉二級資格者,給與三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受評人同一違失行為,…
  11.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19條 …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因停止職務、留職停薪期間評定年資無法併計或轉任不適用本法規定之職務,經依本法辦理職務評定者,其職務評定獎金以在職同等級且支領相同俸給項目者次年一月一日之俸…
  12.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移除。但曾任典試人員或有正當事由,不宜移除者,不在此限:一、死亡。二、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三、未提供聯絡資訊致無法聯繫。四、本人以書面或電子郵件請求自典試人力資料庫移除。
  13.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106條 …,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第二款之犯罪被害人;犯罪被害人死亡者,其同條第三款之家屬,視為本條所稱被害人。經處死刑之評議簿,應永久保存。
  14. 司法公證法 第43條 民間之公證人死亡、免職、撤職或因其他事由離職者,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認為必要時,得指派人員將其事務所之有關文書、物件封存。
  15. 司法公證法 第44條 民間之公證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助理人或其他使用人,應於知悉後十日內陳報該公證人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
  16. 司法公證法 第45條 民間之公證人死亡、免職、撤職或因其他事由離職者,在繼任人未就職前,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得指定管轄區域內其他民間之公證人兼任其職務。前項兼任職務之民間之公證人得在兼任之區域內設事務所。第一項兼任之職務,在繼任人就職時,所…
  17. 司法公證法 第46條 …關文書、物件之移交;其繼任人或兼任人應予接收。民間之公證人因死亡或其他事由不能辦理移交者,其繼任人或兼任人應會同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指定之人員接收文書、物件。依第四十三條規定封存之文書、物件,繼任人或兼任人應會同所屬之…
  18. 司法公證法 第49條 民間之公證人死亡、免職、撤職或因其他事由離職並因名額調整而無繼任人者,司法院得命將有關文書、物件移交於同一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其他民間之公證人。第四十六條及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依前項受命移交之民間之公證人準用之。
  19. 司法公證法 第98條 …付正本、繕本、影本或節本。但請求人聲明願意公開或於公證遺囑後死亡者,不在此限。公證人應於作成公證遺囑之日起十日內製作繕本一份,將其密封,於封面上記明遺囑人之人別資料及作成之年、月、日,加蓋職章後,送交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
  20.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31條 被選定或被指定之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他被選定或被指定之人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
  21.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53條 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或機關經裁撤、改組者,亦同。
  22.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79條 …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同一資格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依第二十九條規定,選定或指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者,訴訟程序在該有共同利益人全體或新選定或指定…
  23. 司法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 第34條 …院備查,除停職或停止職務者外,職章鋼印應一併截角繳銷。公證人死亡或因故無法編造前項清冊及陳報者,由其繼承人、助理人或其他使用人為之。
  24.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8條 …委員會法官代表、法官評鑑委員會法官代表或職務法庭法官。七、因死亡、重大傷病或其他事由不為或不能繼續參與審議事務。八、調任不同組別法院法官。任期未屆滿前,已無人選可資遞補時,應於出缺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餘任期…
  25. 司法司法院調派實任法官至同級法院任職或辦理審判事務期間津貼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之調派津貼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但死亡當月之調派津貼按全月支給。
  26. 司法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第20條 …指定適當之一人。依前項規定指定之勞動調解委員,因迴避、解任、死亡或其他情事致不能執行職務者,法官應自該勞動調解委員所屬組別之其他勞動調解委員中,斟酌前項所列事項,指定一人接任。兩造合意選任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之勞動調解委員…
  27. 司法提存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者,應當場命其補正,無法當場補正者,應限期命其補正。債權人已死亡,其繼承人有無不明,且無從依法選任遺產管理人或有其他類此情形者,提存人得以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為由,聲請提存。
  28. 司法提存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提存所准予提存後受取權人死亡,致提存通知書無法送達者,提存所應命提存人查報或依職權查明繼承人姓名、住所後對之送達。其繼承人有數人者,通知其共同領取提存物。
  29. 司法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13條 法院或檢察機關辦理具保人死亡之發還刑事保證金、利息案件,應通知具保人之法定繼承人陳報具保人之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現在之身分證明文件、繼承系統表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以供審查;如有疑義,得命其補正或依職權調查…
  30.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第3條 …助宣告事件,逾一年。(四)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逾八個月。但宣告死亡事件之公示催告期間,不計入前開期限。五、家事調解事件,逾四個月;合併調解或經當事人及關係人書面同意續行調解者,逾十個月。六、民事通常保護令及其抗告事件,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