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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8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
  2.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9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一、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
  3.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一、未成年。二、無中華民國國籍。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四、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
  4.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1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條規定者。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三、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四、同一時間、…
  5.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2條 室外集會、遊行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依第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主管機關未在前二項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
  6.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3條 室外集會、遊行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一、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二、目的及起訖時間。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四、參加人數。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
  7.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4條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一、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二、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三、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8.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5條 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因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之緊急必要,得廢止許可或變更原許可之時間、處所、路線或限制事項。其有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廢止許可。前項之…
  9.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6條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日起二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
  10.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8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11.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9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12.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0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得指定糾察員協助維持秩序。前項糾察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13.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1條 集會、遊行之參加人,應服從負責人或糾察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集會遊行之人,負責人或糾察員得予以排除。受排除之人,應立即離開現場。
  14.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2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時,參加人應即解散。宣布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
  15.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3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及參加人均不得攜帶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安全之物品。
  16.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4條 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主管機關依負責人之請求,應到場疏導交通及維持秩序。
  17.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5條 …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
  18.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6條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19.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7條 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或代理人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20.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8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21.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9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2.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30條 集會、遊行時,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侮辱、誹謗公署、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23.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32條 集會、遊行時,糾察員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負責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為人基於自己意思之行為而引起損害者,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24.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19條 …任意丟棄垃圾。五、抽菸時間、地點不合規定。六、上課或其他規定集會遲到或早退。七、遺失學生證。八、逾假二小時以上未滿八小時。九、無故攜帶酒類或檳榔入校。十、使用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時間、地點不合規定。十一、使用電腦相關器材…
  25.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20條 …、輪值勤務逾時半小時以上接班。九、升降旗,早晚點名或其他規定集會無故不到。十、擅自取用他人物品。十一、對長官詢問不據實回答,情節輕微。十二、不遵守靶場規則。十三、嚼食檳榔。十四、校園內喝酒,尚未滋事。十五、實習期間之服勤…
  26. 行政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段及師資、教材之標準等事項。四、警察服制,指各級警察人員平日集會、及執行職務時,著用服式等事項。五、警察勤務制度,指警察勤務之單位組合勤務方式之基本原則事項。六、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指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
  27. 行政警察獎章條例 第6條 警察獎章得於參加國家重要慶典集會時佩帶。佩帶警察獎章應服裝整齊;有勳章時,應佩帶於勳章之次。
  2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條 …KTV等)、酒家、酒吧、酒店(廊)。(二)保齡球館、撞球場、集會堂、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三)觀光旅館、飯店、旅館、招待所(…
  2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3條 …所列場所使用,應設置避難方向指示燈。三、戲院、電影院、歌廳、集會堂及類似場所,應設置觀眾席引導燈。四、各類場所均應設置避難指標。但設有避難方向指示燈或出口標示燈時,在其有效範圍內,得免設置避難指標。
  3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8條 …上之無開口樓層。四、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及第二目之集會堂使用,舞臺部分之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五、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前項場所之樓地板面積,在建築物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