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 第19條 法規:集會遊行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9條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