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8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 / 10 頁
  1.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40條 電臺電波發射機天線周圍地區,因應國家利益需要,得由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交通部劃定範圍,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函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限制建築。
  2.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防護規劃。六、無線電臺設置規劃,包含電臺之類型、頻率、頻寬、發射功率。
  3.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及是否充分、合理使用經核准之頻率。三、無線電臺之頻率、頻寬、發射功率及設置區域是否符合頻率使用證明所載。四、干擾發生時之因應措施是否可行。五、是否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電信設備。六、是否設置足以確保資通安全之設備…
  4.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及清單(資料電子檔),包含電臺之類型、設置處所、頻率、頻寬、發射功率、數量、廠牌、型號、技術規格。二、頻率使用證明影本。三、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影本。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申請屬供電力、自來水、瓦斯使用之智慧讀…
  5.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電臺設置申請,其審查基準如下:一、電臺之頻率、頻寬、發射功率是否與頻率使用證明相符合。二、電臺設置是否與經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相符合。
  6.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置者依前條規定變更網路設置計畫經核准,或變更電臺頻率、頻寬、發射功率、設置處所或發射機,但未超出原核定之網路設置計畫所載內容者,設置者應依第十條至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7.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關廢止。三、申請終止使用電臺。四、變更電臺使用之頻率、頻寬、發射功率、設置處所或發射機,未申請電臺設置核准。五、電臺干擾合法通信,經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電臺射頻設備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
  8.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電臺發射無線電頻率應力求準確穩定,其頻帶寬度及容許差度,應符合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須避免混附發射與諧波干擾。
  9.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電臺發射無線電頻率不得對無線電助導航及其他合法通信使用頻率,造成妨害性干擾。
  10.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申請設置於船舶以外並以助航為目的之電臺發射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者,應由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申請核配。前項申請,應提出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電臺設置核准或電臺執照。前項申請表應載明申請者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電話及電臺設…
  11. 行政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3條 …設置者之組織變更或業務移轉時,其電臺執照之無線電頻率、頻寬與發射功率及設置地點均未改變者,應檢附網路設置計畫、數位發展部核(換)發頻率使用證明影本、機關(構)組織變更或業務移轉之證明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網路設置計畫、網路…
  12.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管機關申請之短期測試或主管機關進行現場技術審驗外,該電臺不得發射電波。短期測試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五日。電臺架設涉及電臺建物或設置處所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基地使用權等事項者,申請者應依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者或設置者變更電臺之設置地點、發射頻率、功率、頻寬或機件廠牌型號者,應依第七條規定重新申請電臺設置,並經審驗合格發給執照,方得使用。前項變更電臺之機件廠牌型號而不涉及發射頻率、功率、頻寬之變更者,得免申請頻率指配。
  14.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之運作,應考量頻率之和諧有效共用等需要,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發射機功率不得超過十瓦。二、最大電磁波功率密度為一毫瓦/平方公分(mW/cm2)。三、應使用具有指向性之發射天線,且其有效等向輻射功率(EIRP)不得超過五十五…
  15.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設置者依本辦法規定使用之微波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等,由主管機關統籌管理,非經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主管機關為整體電信及資訊發展之需要,必要時得調整設置者使用之微波頻率或要求更新設備,設置者不得拒絕或請求補償。設置者經獲…
  16.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頻寬:指在特定發射之類型及條件下,傳輸所需之無線電頻率寬度。二、妨害性干擾:指無線電通信作業產生之干擾,危及無線電助航或其他安全通信之功能,或嚴重影響、妨礙或重複阻斷作業中之無線電通信。三、頻率提…
  17.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28條 …訊:一、向共享頻率設備提供其所在位置之可用頻率範圍與最大允許發射功率。二、共享頻率資料庫管理機構制定之營運政策與作業流程。三、註冊及認證共享頻率設備之識別資訊與位置。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頻率管理事項。
  18.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0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不得對無線電助航及其他安全通信使用頻率,造成妨害性干擾。
  19.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1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不得對國際遇險頻率造成妨害性干擾。前項國際遇險頻率為490kHz(千赫)、518kHz、2.182MHz、2.1875MHz、121.5MHz、156.525MHz、156.8MHz、406.1MHz及其…
  20.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2條 無線電頻率發射標識及使用頻寬,應符合附件二各類發射標識及必需頻帶寬度表之規定。
  21.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應力求準確穩定,並符合附件三無線電頻率容許差度表之規定。
  22.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4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應符合附件四無線電最大容許混附發射功率階度表之規定。
  23.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5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不得發射減幅波。
  24.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6條 任何發射足以妨害合法無線電通信者,均為干擾行為。
  25.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7條 …列事項:一、避免非必要之通信及冗贅之信號。二、選擇無線電設備發射位置,應特別注意避免干擾。三、應利用指向天線之特性,減少勿需發射方向之發射。四、無線電設備之發射,應擇最小之頻寬者。五、避免無線電接收機與產生無線電頻率之設…
  26.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8條 為避免干擾,使用者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一、無線電設備所發射之頻率、電功率,不符合主管機關核配。二、無線電設備產生不符規定之混附(含諧波)發射。三、無線電設備不符合技術規範。四、其他足以妨害合法無線電通信之因素。
  27.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9條 …影響該系統正常使用之可辨識非法使用無線電波訊息。三、廣播電臺發射天線半徑內五個以上不同地點,測得非法使用無線電頻率與合法廣播電臺間之電場強度超過下列規定之一者:同頻超過34dBuV/m(分貝微伏特每公尺)、第一鄰頻超過4…
  28.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41條 使用任何無線電設備發射無線電頻率致發生干擾者,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知改善,使用者應運用有效技術進行改善,必要時,應暫停該設備運作;無法排除干擾時,應立即停止發射。
  29.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43-1條 …播委員會鑑定為準。三、本國使用者與外國使用者間發生之干擾,其發射地或干擾地之一在國內時,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調相關單位處理。
  30.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45條 …傳播委員會得命有關使用者調整使用時間,變更使用地點,調整天線發射方向、功率或其他適當之方式處理。必要時,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前項協調期間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得視頻率干擾狀況,命使用者停止頻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