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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 57 頁-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16條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履約期間廠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較契約原訂內容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之情形,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效益及價格比較資料,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
-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17條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廠商履約結果涉及履約標的所產出之著作權者,機關依案件之需要,應於契約內就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訂定合理必要之約定。機關經評估有利用著作財產權之情形者,以取得著作財產權之授權為原則。但有特殊情形,得約定…
-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19條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應視案件之規模、複雜程度及性質,考量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之時間,合理訂定等標期,不得逕以政府採購法規定之下限期限定之。但有特殊或緊急情形,經報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20條 …定。藝文採購驗收通過者,機關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必要時得依廠商之需求,提供不同形式之實績證明。
-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10條 廠商承辦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之藝文採購,應為該採購案件中與廠商直接發生契約關係而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務提供者,投保含有傷害、失能及死亡保障之其他商業保險。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保稅工廠間之交易。二、售與外銷廠商直接出口或存入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者。三、售與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以供營運者。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4條 …、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之勞務採購,各該項勞務採購之得標廠商,符合他項勞務採購資格者,得參與他項勞務採購投標。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5條 …復之專業技術者,得採用限制性招標,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7條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之廠商及專業人員資格,除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營造業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外,並適用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之特定資格規定。
- 行政科技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工程督導、公共藝術之設置、職業安全檢查之審議及監督。八、園區廠商投資審議與廠商管理制度、園區產業人才培育、園區實驗中學與園區共通性業務發展之督導、管理及整合。九、其他有關產學及園區業務事項。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86條 …,主管機關得停止其二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11條 …設置計畫相關契約草案。十三、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辦理者,該廠商之簡歷及執行中專案管理案件基本資訊。十四、其他與公共藝術設置相關之文件、資料。前項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經審議通過後,其第五款、第七款或第八款事項之…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2條 …、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三分之一。執行小組及專案管理廠商之名單,應於徵選簡章中揭示。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0條 …術設置計畫,經執行小組討論決議採委託專案管理方式,該專案管理廠商辦理事項如下:一、提供興辦機關(構)公共藝術相關法規及辦理程序諮詢。二、協助興辦機關(構)撰擬設置計畫及完成報告書。三、從事行政庶務,包括協助召開會議、撰寫…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2條 審議會委員、執行小組委員及專案管理廠商之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相互間並不得有交互評選或利益交換情事。專案管理廠商不得主導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內容、推薦藝術創作者、代理興辦機關(構)出席…
-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及保護法所規定之保險。中央主管機關應於藝文採購契約,明確規範廠商應為藝文採購案件與廠商直接發生契約關係之勞務提供者,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前項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務提供者,廠商應為其投保含有…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課稅區廠商售予園區事業自用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及半製品,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視同外銷,買賣雙方應聯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等,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經海關放行後,核發視同出口報單副本交賣方廠商憑以辦理沖退及減免稅…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稽徵機關。二、海關辦理前款手續後,核發退稅用報單副本供原購買廠商辦理沖稅。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7條 園區事業以其產品作為樣品或贈品,售予或贈送國內外廠商及參觀之客戶,其非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品項目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售予或贈與課稅區廠商者,應繕具報單,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二、寄送國外廠商者,應繕具報單依一…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0條 園區事業之成品由其他廠商或貿易商報運出口者,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其出口報單於出口後交由園區事業除帳,出口廠商不得申請退稅。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1條 …輸出入貨品項目者,須經管理局或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屬售予課稅區廠商再加工外銷者,應另行向海關申請沖退稅用報單副本,供加工外銷出口後辦理退稅。前二項保稅貨品,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不符,須由園區廠商賠償或調換者,該項…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7條 園區事業之原料或半製品運往課稅區加工所委託加工之廠商,以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研究機構或已辦妥工廠登記之工廠為限。園區事業之原料或半製品委託課稅區廠商加工,應檢附合約書或經委、受託加工雙方簽署之訂單、加工廠商之工廠登記證…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園區事業自備之保稅模具得經管理局核准後,供委託加工之加工廠商使用。但屬前條第四項情形,得免申請核准。前項申請方式及期限,依前條委託加工之規定辦理。
-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9條 區外廠商得以其原料或半製品委託園區事業加工。但課稅區廠商委託時,以向主管機關辦妥公司或商業組織登記者為限。園區事業受託加工,須添加保稅原料者,於加工品出區前,應準用第七條規定造具產品單位用量清表,及加註受託加工案件字樣送…
- 行政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工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廠商之工商登記(含公司登記、工廠登記、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之規劃及執行。二、園區工商行政業務之推動、執行及法規研擬。三、園區事業減免稅捐相關證明之核發及財務狀況之查核。四、貿易、保稅與園區事業管…
- 行政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工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廠商之工商登記(含公司登記、工廠登記、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之規劃及執行。二、工商服務業入區之審議及輔導管理。三、工商行政業務(含園區事業稅捐減免證明核發、營運調查、決算書表審查、園區作業基金財務…
- 行政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9條 …及維護。三、園區用水供需之協調及節約用水政策之推動。四、園區廠商用水、用電計畫之審查。五、園區電力供需之協調、安全輔導及電氣技術人員證照之核發。六、園區氣體供需之協調。七、園區交通及停車場之管理。八、園區道路挖掘許可證之…
- 行政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變更等作業後,應與管理局訂定契約;契約內容應包括開發人、進駐廠商與管理局之權利義務及第十三條規定之處理方式。民間園區自管理局將訂定完成之契約及前項相關文件報請本會同意,並依本條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日起,併入…
- 行政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後,其進駐廠商應以符合本條例第四條所定之科學事業及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為限。前項進駐廠商之資格審查、設立、營運管理等,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12條 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後,應由開發人及進駐廠商共同成立管理委員會或委託法人組織負責管理,並受管理局監督;其組織章程,應報請管理局備查。前項管理委員會或法人組織對管轄之園區,應獨立設帳,自負盈虧,並辦理下列事項:一、吸引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