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5 / 100 頁-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8條 …內,檢具前項各款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技術合作者,應於開始實行後六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報備技術合作開始日期。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二項之相關文件,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要求其須經有關機構或…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9條 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投資之出資或技術合作之轉讓,應於轉讓後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報備。但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情形,應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前項受讓人為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屬第三條第二項之第三地區公司或事…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0條 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於實行後因故中止時,應於中止後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報備。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於實行後將大陸投資事業之股本或盈餘匯回時,應於匯回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1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於核定實行之期限內,尚未實行投資或技術合作者,期限屆滿時其許可失效。已實行投資而未能於核定之期限內完成投資計畫者,其未完成部分之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效。前項所定期限,如有正當理由,得於…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2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申請事項有虛偽記載或提供不實文件,主管機關得撤銷許可。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3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第九條第一項或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廢止許可,並限期命其將資金匯回。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9條 …、協助設立創新或研究發展機構。五、促進產業、學術及研究機構之合作。六、鼓勵企業對學校人才培育之投入。七、充裕產業人才資源。八、協助地方產業創新。九、鼓勵企業運用巨量資料、政府開放資料,以研發創新商業應用或服務模式。十、其…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9-1條 …,會商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國營事業為進行創新或研究發展之合作或委託研究而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者,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得採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限制。國營事業依前項規定…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1條 …智慧化功能者。第一項所稱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指運用符合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第十五版以上規範之中高頻通訊、大量天線陣列、網路切片、網路虛擬化、軟體定義網路、邊緣運算等第五代行動通訊相關技術元素、設備(含測試所需)或垂直應用系…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2條 …年度之一定比率,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審酌國際間施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情形調整為百分之十二,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之。前五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資格條件、一定規模、申請期限、…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7條 …才資源發展之推動事宜。四、推動產業、學術、研究及職業訓練機構合作之規劃。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21條 為鼓勵產業運用國際資源,對於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予適當之協助及輔導。前項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30條 …畫。三、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計畫之投融資或技術合作支出。四、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發展、農業科技發展、社會發展、文化創意發展、引進技術、加強研究發展、發展自有品牌、培訓人才、改善產業結構及相關事項…
- 行政大陸地區法人團體來臺與臺灣地區法人團體合辦專業展覽許可辦法 第7條 …權保護方案。八、處理突發性事件之緊急方案。九、共同舉辦展覽之合作契約或合作協議書。十、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簽訂之契約或具法律效力之合作協議書。十一、其他經貿易署指定之證明文件。貿易署受理申請後,認其文件有欠缺或須補正者,得…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為拓展對外貿易關係,主管機關應舉辦或參與雙邊、多邊經貿合作會議,並得視經貿發展情況或需要,與特定國家或地區簽署有助於增進雙邊經貿關係之協定或協議。
- 行政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19-2條 …、第三人對該申請商標請求授權。四、該申請商標已規劃上市,並與合作廠商訂有銷售或經銷等相關合約。五、該申請商標已規劃參展,並與參展單位訂有相關合約。六、其他足認商業上有取得權利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之情形。加速審查申請案得依第一…
- 行政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 第6條 …非營利組織、區域組織、國際組織就電子簽章或其憑證相關技術對接合作,且該外國憑證機構列於上開機關或組織所提供之憑證機構清單。前項第二款技術對接合作之執行方式,包括共同建立或承認電子簽章或其憑證之技術標準或認驗證機制。主管機…
- 行政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21條 經由國際合作或相互承認協定或協約取得標準檢驗局認可之試驗室,視為指定試驗室。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IECEECBSCHEME)之國家驗證機構(NCB)及驗證機構試驗室(CBTL),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 第4條 …其他機構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許可之投資、技術合作或貿易行為,其所衍生之相關商業行為,不適用本辦法。申請人申請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主管機關應依據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之考量審查之;其審查原則,由主管機關會商目…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 第5條 …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申請人如有轉換其行為為投資、技術合作或貿易行為時,應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5條 …級、分裝、包裝、加作記號或重貼標籤等作業。三、貨品之組合或混合作業,未使組合後或混合後之貨品與被組合或混合貨品之特性造成重大差異。四、簡單之切割或簡易之接合、裝配或組裝等加工作業。五、檢測、簡單之乾燥、稀釋或濃縮作業而未…
-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7條 …書之財團法人、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會、漁會、省級以上之農業合作社或省級以上之農產品產銷協會,應符合下列條件:一、財團法人:(一)屬經濟部監督之經濟事務財團法人。(二)捐助章程之業務項目含接受政府委託核發產業所需相關證明…
-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8條 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會、漁會、省級以上之農業合作社或省級以上之農產品產銷協會,符合前條簽發條件,得於貿易署公告之期間內,向貿易署申請核准其簽發本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二項但書之特定原產地證明書。但簽發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貿…
-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10條 財團法人、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會、漁會、省級以上之農業合作社或省級以上之農產品產銷協會,依本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項本文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應事先檢具下列文件送貿易署,由貿易署審定後委託或備查:一、依法核…
- 行政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場及平衡貿易發展計畫之支出。八、輔導廠商拓展貿易或與外國經貿合作計畫之支出。九、拓展貿易宣傳及展覽之支出。十、蒐集、調查、研究、編印國內外經貿資料之支出。十一、由主管機關興建國際貿易展覽及會議中心屬自償性之支出。十二、前…
- 行政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第17條 …級、分裝、包裝、加作記號或重貼標籤等作業。三、貨品之組合或混合作業,未使組合後或混合後之貨品與被組合或混合貨品之特性造成重大差異者。前項標示臺灣加工或加工之工序字樣之外貨復出口時,應同時以顯著及牢固方式標示原產地。
- 行政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21條 經由國際合作或相互承認協定或協約取得度量衡專責機關認可之實驗室,視為指定實驗室。
- 行政電子簽章法 第15條 …織、登記之憑證機構,在安全條件相當,且符合國際互惠或技術對接合作原則下,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簽發之憑證與本國憑證機構所簽發憑證具有相同之效力。前項許可之申請程序、審核方式、許可條件、廢止許可之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
- 行政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10-1條 …二項規定申請登記為出進口廠商者,應檢附申請書及法人登記證書、合作社登記證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前項法人、團體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準用本辦法有關登記、變更登記程序、英文名稱使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
- 行政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 第7條 …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通關。二、得依外交部訂定之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發行作業要點申請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前項證明標章之圖式,由貿易署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