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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 180 頁-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條 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依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之。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條 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以下簡稱研究所(處)]之設立,應經下列程序:一、評議會審議通過設所計畫,由院長呈請總統核准成立研究所籌備處。二、院長聘任研究所籌備處主任並遴聘院內外專家組成學術諮詢委員會。三、學術諮詢委員會認為研究…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3條 研究所置所長一人,其人選由院長委請各該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諮會)或特派之聘任小組推薦二至四位候選人,再由院長徵詢所中助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及特聘研究員之意見後聘任之。所長綜理所內行政及學術事宜。研究所所長…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4條 研究所(處)依本院組織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置助理、研究助理、助研究員、副研究員及研究員,並得依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置特聘研究員。各級研究人員之資格,依本規程之規定。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升等及特聘之審議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聘審…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5條 …者。二、相關學門之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至少二年,或相關學門之二年制、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至少三年,成績優良者。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6條 研究助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任本院助理至少三年,確有成績者。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碩士(或國內公私立大學或醫學院之醫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三、在公立大學或…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7條 助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相關學門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任本院研究助理至少四年,確有成績者。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優異者。三、在公立大學或教…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8條 副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任本院助研究員至少一年,確有重要成績者。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任副教授,或任助理教授至少一年,並從事研究工作,確有重要成績者。三、在…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9條 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任本院副研究員至少一年,在學術上確有重要貢獻者。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任教授,或任副教授至少一年,並從事研究工作,在學術上確有重要貢獻…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0條 特聘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任本院研究員至少一年,成績優異並有傑出貢獻,獲國內外學術界認許者。二、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大學(含獨立學院)擔任相當教授職務至少一年,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及傑出成就,獲國內外學術界…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1條 …八條、第九條或第十條所定資格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足資勝任助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或特聘研究員者,其聘任審議程序依聘審要點之規定。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2條 研究所(處)於必要時得聘請兼任副研究員、兼任研究員或通信研究員。兼任副研究員之資格依第八條之規定,兼任研究員之資格依第九條之規定。通信研究員之資格需具本院院士身分或獲其他相當榮譽者。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3條 研究人員之聘期規定如下:一、助理及研究助理之聘期,每次各為二年,於聘期屆滿前六個月,由所(處)務會議決議報請院長核定之。必要時,得由所(處)務會議評審通過,方得續聘。二、助研究員之第一次聘期為五年。在第一次聘期屆滿前,經…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4條 研究員、特聘研究員、研究技師任職年滿六十五歲,得依法辦理延長服務。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5條 升等研究人員之資格以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九條第一款之資格為限。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或大學從事於資格相當之教學研究工作者,其年資得合併計算。助研究員或副研究員在本院工作未達第八條第一款或第九條…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6條 研究人員之續聘案及升等案於必要時,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併案辦理。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8條 研究所(處)為辦理圖書之蒐集、編藏、國家檔案之保管、處理、歷史文物及各類標本之陳列、展覽等事項,必要時得設館,置館主任一人,由所長(處主任)就專任研究員、副研究員或其他適任人員推薦,報請院長核聘兼任之。研究所(處)為支援…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9條 研究所(處)為辦理行政事務及技術業務得置高級分析師、高級管理師、高級設計師、編審、技正、分析師、管理師、設計師、組員、館員、技士、助理設計師、助理管理師、技佐、辦事員、書記。本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1條 研究所設所務會議,其組成及召集辦法如下:一、所務會議由所長、副所長、特聘研究員、專任研究員、專任副研究員及助研究員組織之。必要時,所長得通知兼任研究員、兼任副研究員及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二、所務會議由所長召集,至少每兩個月…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2條 研究所所務會議職權如下:一、研議本所概算。二、研議本所各項法規。三、研議本所工作計畫。四、審議本所新聘及續聘研究人員之學經歷、著作或研究成績。五、審議本所擬升等或改聘研究人員之著作或研究成績。六、議訂本所與國內外學術機關…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3條 研究所所務會議審查聘任案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討論新聘研究人員時,不論受評審人申請級別,助研究員以上所有研究人員均得出席參與討論;投票時,低於受評審人申請級別者應退席。二、討論與票決續聘案時,與受評審人級別相同或較低者均…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4條 各研究所(處)性質相關之研究課題,由各該所(處)合作研辦之。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5條 各研究所(處)為增進行政效率,得由所長(處主任)在專任研究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中約請人員分設委員會,專責處理下列事項:一、圖書、儀器之購置及管理事項。二、學術會議、研討會或演講會之籌辦事項。三、房舍之修建、保養事項。四、財…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6條 各研究所(處)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之職務等級及研究獎助費等級,由本院另定之。其退休、資遣及撫卹分別準用公立學校教師相關規定辦理。各研究所(處)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條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及院務會議事項,特訂定本規程。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5條 …本部發出;關於一般行政事務者,得由分層負責主管單位發出;關於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研究中心者,得由該單位主管簽署發出,但以次要之事務為限。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9條 …費出納管理事項。九、院本部所屬館舍之營運管理事項。十、協助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辦理營繕、機電工程及房舍修建事項。十一、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相關設施之管理、營運及維護事項。十二、院長交辦事項。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掌理之行政事項。二、學術發展之行政事項。三、學術審議、申訴、研究成果評估及出版等行政事項。四、研究人員聘任審查等行政事項。五、學術交流及合作之行政事項。六、培育高級學術研究人才之行政事項。七、參與國家科技政策及學術發展之…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1條 …本院資通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之資訊技術服務事項。五、本院學術研究之資訊技術服務事項。六、協助本院行政作業自動化事項。七、協助本院圖書資訊業務自動化事項。八、院長交辦事項。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2條 國際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際研究生學程及學位學程。二、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事項。三、國際科學組織事務。四、舉辦本院系列講座。五、外籍人士服務。六、安排國際重要訪賓活動。七、兩岸學術交流事項。八、院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