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1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11條 凡未具備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或第十條所定資格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足資勝任助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或特聘研究員者,其聘任審議程序依聘審要點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