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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 196 頁- 總統私人或團體移轉總統副總統文物作業細則 第3條 本國人民或團體捐贈或委託管理文物,得以書面或言詞表示。其以言詞為之者,本館應作成紀錄。
- 總統私人或團體移轉總統副總統文物作業細則 第4條 僑居國外之本國人民或團體捐贈或委託管理文物,得以書面經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或僑務主管機關認可之僑團轉送本館辦理。其以言詞為之者,應作成紀錄轉送之。
- 總統私人或團體移轉總統副總統文物作業細則 第8條 捐贈或委託管理文物,應訂定書面契約,載明文物之名稱、事由、內容、數量、材質、尺寸、期限、權利義務等相關事項。
- 總統私人或團體移轉總統副總統文物作業細則 第9條 捐贈人或委託管理人附有特殊條件者,應於前條書面契約中載明。
-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4條 …申請用途。六、切結書。七、申請日期。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書面寄送等方式為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相關人士,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逕洽本館辦理。
-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4條 …法作學術引用,並註明出處;如移作原申請用途以外使用,均須另以書面,徵得本館同意。依前項複製利用,撰寫之論文、專著、報告或編製之視聽影帶、光碟片或雜誌等,應無償贈送本館一份典藏參考。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 第7條 …統、副總統文物應開放各界應用。前項文物閱覽、抄錄或複製,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國史館申請之。前項申請,如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所必要者,得拒絕之。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為其代表人之選定時,非經全體訴願人書面通知受理訴願機關,不生效力;經選定或指定之代表人更換或增減時,亦同。共同訴願之代表人經更換、刪減後,不得再代表全體訴願人為訴願行為。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4條 …第一項規定,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者,應以書面向受理訴願機關為之。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者,應載明文書種類、名稱、文號及其起迄頁數、份數。…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除訴願人、參加人曾到場陳述意見或參加言詞辯論已知悉者外,應以書面載明調查證據之結果,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其於一定期限內表示意見。
-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第4條 …交申請人據以辦理出國手續。如未經核准者,亦應於前述期限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本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申請至大陸以外地區,應依「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留職停薪人員出國申請表」格式填具出國起迄時間、地點、事由(如附件…
- 總統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統合辦法 第4條 …之協議,各出席或列席之機關應確實執行。前項執行情形,本局應以書面定期向國家安全會議主席提出報告。
- 總統特勤人員職務輪調及回任辦法 第8條 …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特勤中心應將第一項回任之決定,以書面附記理由及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送達當事人並通知其隸屬機關。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為其代表人之選定時,非經全體訴願人書面通知受理訴願機關,不生效力;經選定或指定之代表人更換或增減時,亦同。共同訴願之代表人經更換、刪減後,不得再代表全體訴願人為訴願行為。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4條 …第一項規定,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者,應以書面向受理訴願機關為之。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者,應載明文書種類、名稱、文號及其起迄頁數、份數。…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除訴願人、參加人曾到場陳述意見或參加言詞辯論已知悉者外,應以書面載明調查證據之結果,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其於一定期限內表示意見。
- 行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第5條 …查核情形函復後,公務機關或主管機關應於收受日之次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 行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第6條 當事人對於前條查核情形,認有違反事實時,得於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公務機關或主管機關陳述意見及申辯,並以一次為限。公務機關或主管機關於收受前項陳述意見及申辯後,應函請法務部調查局重行查核。法務部調查局將重行查核情…
- 行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進行調度支援,應以書面通知支援機關及事件發生機關。因故無法依前項規定方式通知者,得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於事後依前項規定補行通知。第一項通知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件發生機關及支援機關。二、調度期間及地點。三、支援…
- 行政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為其代表人之選定時,非經全體訴願人書面通知受理訴願機關,不生效力;經選定或指定之代表人更換或增減時,亦同。共同訴願之代表人經更換、刪減後,不得再代表全體訴願人為訴願行為。
- 行政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4條 …第一項規定,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者,應以書面向受理訴願機關為之。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者,應載明文書種類、名稱、文號及其起迄頁數、份數。…
- 行政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8條 …除訴願人、參加人曾到場陳述意見或參加言詞辯論已知悉者外,應以書面載明調查證據之結果,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其於一定期限內表示意見。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1條 促轉會應於二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其於二年內未能完成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之;每次以…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3條 …同意行之。促轉會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向行政院長提出之書面報告,其定稿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促轉會委員對前項報告,得加註不同意見或協同意見。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4條 …必要之調查行為。各機關接受前項第五款之委託後,應即辦理,並以書面答復辦理結果。促轉會調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應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8條 …通報促轉會,經促轉會審定者,應命移歸為國家檔案。前項通報得以書面或言詞向促轉會表示;其以言詞為之者,促轉會應作成紀錄。促轉會得主動調查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之情形,並經審定後命移歸為國家檔案。政黨、附隨組織…
- 行政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7條 稽核機關辦理稽核時,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受稽核機關。受稽核機關如因業務因素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前項稽核之機關申請調整稽核日期。前項申請,除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外,以一次為限。
- 行政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8條 …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明、協力或提出資料供稽核小組查閱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前項稽核之機關提出,該機關收受書面後,應進行審核。第一項稽核機關進行前項審核,認有理由時,應將審核之依據及相關資訊記載於稽核結果報告,並得停止稽…
- 行政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9條 …其中公務機關代表不得少於全體成員人數之四分之一。稽核機關應以書面與稽核小組成員約定利益衝突之迴避及保密義務。第二項之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主動迴避擔任該次稽核之稽核小組成員:一、本人、其配偶、三親等…
- 行政訴願法 第15條 …己之事由,致遲誤前條之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訴願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