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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 59 頁- 行政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非公務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於所屬人員施以基礎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與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機制、程序及措施。
- 行政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理方法之落實,應依其組織規模及特性,衡酌資源之合理分配,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稽核機制,並指定適當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本計畫及處理方法執行情形之檢查。前項檢查結果應向代表人提出報告,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非公…
- 行政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非公務機關執行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所定各種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程序及措施,應記錄其個人資料使用情況,留存軌跡資料或相關證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紀錄:一、刪除、停…
- 行政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1條 非公務機關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監督。非公務機關為執行前項監督,應與受託者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及方式。
- 行政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2條 非公務機關業務終止後,其保有之個人資料不得繼續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處理,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3條 人力供應業者為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本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保護規劃。二、個人資料管理程序。三、個人資料管理措施。四、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4條 人力供應業者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負責,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一、規劃、訂定、修正及執行本計畫。二、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將其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依據、特…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5條 人力供應業者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之遵守。二、於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合理安全方法。三、保護所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檔案之合理安全…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6條 人力供應業者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並隨時確認法令有無變動。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8條 人力供應業者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建立下列機制:一、採取適當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二、查明事故狀況,並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相關事故事實、因應措施及諮詢服務專線等。三、…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9條 …業者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瞭解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管理措施或方法。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0條 人力供應業者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個人資料,應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前,確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2條 人力供應業者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除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之資料外,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確認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符合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二、確認利用個人資料符合特定目的必要範圍;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3條 人力供應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建立下列監督作業程序:一、確認所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及期間。二、確認受託者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三、有複委託者,確認複委託…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4條 人力供應業者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二、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通知所屬人員。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5條 人力供應業者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之限制,並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前項個人資料國際傳輸,人力供應業者應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6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行使本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者,人力供應業者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確認當事人為個人資料之本人。二、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並依本法第十三條所定處理期限辦理。三、確認有無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得拒絕當事人行…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7條 人力供應業者為維護其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有無錯誤。二、定期檢查資料,發現錯誤者,適時更正或補充。未為更正或補充者,於更正或補充後,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有…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8條 人力供應業者,應定期確認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有無消失或期限屆滿。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9條 …供應業者就人員管理,應採取下列措施:一、確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各相關業務流程之負責人員。二、依據作業之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權限,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適當及必要性。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四、所…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0條 人力供應業者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就資料安全管理,應採取下列措施:一、訂定作業注意事項。二、運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介物之規範。三、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有加密或遮蔽之必要時,採取適當之…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1條 …:一、依據作業內容不同,實施必要之進出管制方式。二、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三、針對不同作業環境,加強天然災害及其他意外災害之防護,並建置必要之防災設備。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2條 …施:一、於電腦、自動化處理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認證機制,對有存取個人資料權限之人員進行識別及控管。二、認證機制使用之帳號及密碼,具備一定之複雜度,並定期更換密碼。三、於電腦、自動化處理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警示與相關反應機制,以對…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3條 人力供應業者業務終止後之個人資料處理,應採取下列措施:一、刪除或銷毀儲存個人資料之媒介物中所儲存之資料,記錄並留存刪除或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刪除或銷毀之方式。二、受移轉之對象得合法保有該項個人資料,記錄並留存移轉…
- 行政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4條 …、受託者執行委託人要求之事項。三、提供當事人行使之權利。四、個人資料之維護及修正。五、所屬人員權限之異動。六、所屬人員違反權限之行為。七、備份及還原之測試。八、個人資料之交付及傳輸。九、個人資料之刪除、銷毀或移轉。十、存…
- 行政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第2條 …保障之事項。二、交通主管機關:主管基本運價核定、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保護、道路交通安全、保存消費者相關紀錄、外送員交通安全教育訓練等有關外送平臺管理之事項。三、經濟主管機關:主管外送合作契約、外送平臺業者收取費用及爭議處…
- 行政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第7條 外送員於提供外送服務期間,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交通法規、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外送服務契約,且情節重大者,外送平臺業者始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外送平臺業者依前項規定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或為其他…
- 行政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第16條 外送平臺業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確保其程式之資訊安全及系統穩定度,以保障消費者、合作商家及外送員權益。交通主管機關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要求外送平臺業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32條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