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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8條 受徒刑執行之學生,各級每月成績最高分數如下:一輔導成績、最高五分。二操行成績、最高四分。三學習成績、最高三分。前項第一款之輔導成績,應以學生每月接受輔導後之態度、觀念及行為改變為依據,詳實核給分數。第一項第二款之操行成績…
  2.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9條 受感化教育處分之學生,每月成績最高分數如下:一操行成績、最高二十二分。二輔導成績、最高十六分。三學習成績、最高十六分。前項第一款之操行分數,應以獎懲紀錄、書信、接見紀錄、言行表現為依據,詳實核給分數。第一項第二款之輔導分…
  3.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0條 矯正學校各級管教人員,對執行徒刑各級學生之成績分數,應依照累進處遇由嚴而寬之原則嚴加核記。各級學生每月輔導、操行成績分數,在下列標準以上者,應提出具體事證,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並得複查核減之。一、第四級學生輔導三.五分,操…
  4.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1條 矯正學校各級管教人員,對執行感化教育學生之成績分數,應依照累進處遇由嚴而寬之原則嚴加核記。各等學生每月操行、輔導成績分數,在下列標準以上者,應提出具體事證,學生處遇審查會並得複查核減之。一、第四等學生操行七分,輔導四分。…
  5.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3條 學生之操行、輔導、學習各項成績分數,分別由下列人員依其平日表現考核記分:一、操行成績分數:由導師會同教導員考核登記,由訓導主任初核。二、輔導成績分數:由輔導老師會同教導員考核登記,由輔導主任初核。三、學習成績分數:由各科…
  6.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4條 …分表之種類如下:一、操行記分表。二、輔導結果記分表。三、學習成績記分表。四、各項成績記分總表。
  7.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7條 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開會前,訓導處應將學生各項成績分數及有關提會審查資料妥善準備,以便提會審查。
  8.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8條 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對學生之成績分數、編級(等)、獎懲等事項應切實審核,必要時得請承辦人列席備詢。前項會議紀錄提經審定後,報請法務部備查。
  9.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9條 …逾七年,有期徒刑逾三分之一。二、已進入第一級。三、最近三個月成績,輔導分數應在四分以上,操行分數應在三分以上,學習分數應在二分以上。受徒刑執行之學生如有悛悔實據並符合下列之情形者,得報請假釋,經法務部核准後得許假釋出校,…
  10.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20條 …告之感化教育受處分學生,執行逾一年,已進入第一等,而其第一等成績最近三個月內,每月得分在四十二分以上,矯正學校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報經法務部核准後,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免予繼續執行。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
  11.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21條 …告之感化教育受處分學生,執行逾一年,已進入第二等,而其第二等成績最近三個月內,每月得分在四十二分以上,矯正學校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報經法務部核准後,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停止其處分之執行,停止期間並交付保…
  12. 行政外役監條例 第8條 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或有專長技能者,得令其擔任輔導作業。
  13. 行政外役監條例 第15條 受刑人如工作成績低劣,不守紀律或受降級處分時,按其情節輕重,仍留外役監者,當月不縮短刑期;被解送其他監獄者,其前已縮短之日數,應全部回復之。前項處分,應經監務委員會議決議後,告知本人,並報請法務部核備。
  14. 行政外役監條例 第22條 作業者給予勞作金,其金額斟酌作業者之行狀及作業成績給付。前項給付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15.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2條 …同而對於受戒治人施予課程,並對於其成效應進行評估。調適期處遇成績評估結果合格者,進階至心理輔導期;心理輔導期處遇成績評估結果合格者,進階至社會適應期;社會適應期處遇成績評估結果合格者,辦理停止強制戒治。
  16.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調適期、心理輔導期及社會適應期之處遇成績,應分別於該期戒治至少滿四週、十二週及八週後進行評估。受戒治人各階段處遇成績,應由各管教小組成員依附表(如附表一、二、三)所定各項目核給,由管教小組召集人彙整,並簽註意見,送主管科…
  17.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6條 調適期處遇成績以生活規律性及調適課程參與二項核給。生活規律性分日常作息、生活紀律、行為表現三目核給成績,優者五分,良者四分,可者三分,差者二分、劣者一分;各目成績三分以上,該項成績為合格。調適課程參與分體育活動、宗教教育…
  18.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7條 心理輔導期處遇成績以生活規律性及輔導課程參與二項核給。生活規律性之評估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輔導課程參與分諮商輔導、體育活動、衛生教育、成癮概念四目核給成績,優者五分,良者四分,可者三分,差者二分、劣者一分;四目所得平均…
  19.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8條 社會適應期處遇成績以生活規律性及社會適應課程參與二項核給。生活規律性之評估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社會適應課程參與分生涯輔導、人文教育、法治教育、工作與休閒四目核給成績,優者五分,良者四分,可者三分,差者二分、劣者一分;…
  20.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9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所列各項目之成績核給,應以受戒治人參與課程情形、成績表現、平日言行、獎懲紀錄、書信、接見紀錄、日記、自傳及教誨紀錄等為依據。前項項目以測驗方式核給成績者,以測驗成績為準。測驗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為優,七十五以…
  21.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11條 …實施,經醫師診斷證明,提經所務委員會議審核通過者,其該項目之成績,視同合格。
  22.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12條 戒治所就受戒治人第五條第二項之各階段處遇成績,於每月一日召開所務委員會審核之,該日期遇例假日得予順延。但必要時得每月召開二次。
  23.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13條 戒治所對受戒治人各階段處遇成績評估結果,應儘速通知本人,並公布之。
  24.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0條 各級受刑人每月之成績分數,按左列標準分別記載:一、一般受刑人:(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四分。(二)作業最高分數四分。(三)操行最高分數四分。二、少年受刑人:(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五分。(二)操行最高分數四分。(三)作業最高…
  25.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1條 各級受刑人之責任分數,以其所得成績分數抵銷之,抵銷淨盡者,令其進級。本級責任分數抵銷淨盡後,如成績分數有餘,併入所進之級計算。
  26.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4條 …行曾得最高分數者,典獄長如認為必要時,得令其假進級,進級之月成績佳者,即為確定,否則令復原級。
  27.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8-1條 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之有期徒刑受刑人,每月成績總分在十分以上者,得依左列規定,分別縮短其應執行之刑期:一、第三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二日。二、第二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四日。三、第一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
  28.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40條 第二級受刑人中,如有技能而作業成績優良者,得使其為作業指導之輔助。前項受刑人,得於作業時間外,為自己之勞作,但其勞作時間,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29.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44條 第一級受刑人中,如有技能而作業成績優良者,得使為作業之指導或監督之輔助。
  30.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65條 …查會,審查受刑人之個性、心身狀況、境遇、經歷、教育程度、人格成績及其分類編級與進級、降級等事項,並得直接向受刑人考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