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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 72 頁-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條 …職停薪全時進修(以下簡稱留職停薪進修)。四、前三款以外其他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或相關規定選送或自行申請之進修。五、參加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其他政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所舉辦與司法業務有關之研習、訓練或會議。經司法院依本法第…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6條 …員懲戒法或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受懲戒處分確定。二、最近五年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記一大過之懲處處分。三、最近三年曾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受職務監督處分。四、最近三年考績曾考列丙等或職務評定評列未達良好。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外語能…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7條 …法院另予准許外,以三年為限。候補及試署法官之留職停薪進修,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31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同法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5條 …形之一者,其另予評定應隨時辦理:一、免職、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或死亡。二、因停止職務或留職停薪致職務評定年資無法併計。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或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帶職帶薪全時進…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19條 …日之俸給總額為準。二、十二月二日以後免職、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因停止職務、留職停薪期間評定年資無法併計或轉任不適用本法規定之職務,經依本法辦理職務評定者,其職務評定獎金…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20條 …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未附記救濟期間或附記錯誤者,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21條 …敘審定結果如有不服,得於收受職務評定通知書翌日起三十日內,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起復審。受評人誤提復核或復審程序,應由收受機關移送有權受理之機關及副知受評人,並自收受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救濟之日。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30-1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章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有關復審程序之規定,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與再復核事件性質不相牴觸者,準用之。再復核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錄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32條 本辦法施行前受停止職務處分之法官,應俟其停職原因消滅後,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補辦其停職當年度之考績。
- 考試考試院組織法 第6條 考試院設下列各部、會:一、考選部。二、銓敘部。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考試考試院考銓獎章頒給辦法 第8條 本獎章受獎人為公務人員者,應送銓敘部登記。
- 考試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本獎章受獎人為公務人員者,應送銓敘部登記。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48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1條 …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考試及格。二、具有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三、曾任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家…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家事調查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家事調查官考試及格。二、具有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三、曾任家事調查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經銓敘合格。四…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4條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考試及格。二、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1條 …、未逾三小時者,延長三十分鐘;三小時以上者,延長四十分鐘。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電腦打字類科實地測驗電腦文書處理科目,延長四分鐘。申請延長各科目考試時間獲准者,不得請求延長休息時間。
- 司法司法院組織法 第12條 …職等至第三職等。司法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7條 …試成績計算總成績。涉及洩題之應考人或辦理考試人員,依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其因而觸犯刑法者,依刑法論處。
- 司法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23條 …職等至第三職等。行政法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進用之現職雇員,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錄事、庭務員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66-4條 檢察事務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司法人員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之檢察事務官考試及格者。二、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職任用資格者。三、曾任警察官或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有…
-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114-1條 …員管理規則進用之現職執達員、法警、錄事、庭務員、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原職之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司法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2條 …等:不晉階。三、丙等:不予續聘。前項考核考列甲等人數比例比照公務人員辦理,並併同司法院其他聘用人員人數計算。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八條第三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依法律規定得減收之考試報名費,其減收費額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規定。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第3條 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不予錄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特定科目之認定、最低分數之設定及性質特殊考試其錄取標準之限制,依各該考試類別或類科之需…
- 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 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各類科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