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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7條 …案備份,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利用。其他公務機關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法令,請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提供指紋資料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所需資料類別、內容及使用目的。但情形急迫者,得以電信傳真方式為之,並於事後補送書面…
  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8條 …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違反保密義務者,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3.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設立並領取註冊登記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應將本計畫報請內政部備查…
  5.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移民業務機構訂定本計畫時,得視其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事項,參酌第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訂定適當之安全維護管理措施。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必要時得予整併:一、移民業務機構之組織規模。二、個人資料檔案之…
  6.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查核確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界定其納入本計畫之範圍。
  7.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依已界定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及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發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8.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移民業務機構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區分個人資料屬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9.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屬人員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為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移民業務機構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通知所屬人員。
  10.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如需作特定目的外利用,應檢視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得為利用之情形。
  11.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內政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移民業務機構為限制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命令或處分時,移民業務機構應通知所屬人員遵循辦理。移民業務機構將個人資料作國際傳輸者,應檢視是否受內政部限制,並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且…
  12.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應變機制,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毀損、滅失或其他侵害情形(以下簡稱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前項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損害。二、查明事…
  13.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移民業務機構對所蒐集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採取必要適當之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前項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紙本資料檔案之安全保護設施及管理程序。二、電子資料檔案存放之電腦、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可攜式設備或儲存…
  14.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1條 移民業務機構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達一千筆以上者,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與資料庫之存取控制…
  15.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移民業務機構為確實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其所屬人員採取下列管理措施:一、依據業務作業需求適度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二、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流程之負責人員。三…
  16.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並指定適當人員每年至少一次檢查本計畫之執行情形。前項檢查結果應向負責人提出報告,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移民業務機構依第一項檢查結果發現本計畫不符法令或有不符法…
  17.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移民業務機構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本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並定期或不定期對其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及應遵守之相關管理措施。
  18.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移民業務機構執行本計畫所定各種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程序及措施,應記錄其個人資料使用情況,留存軌跡資料或相關證據。移民業務機構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紀錄:一、刪除、停止處理…
  19.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9條 移民業務機構業務終止後,其保有之個人資料不得繼續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處理,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
  20.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受媒合當事人簽訂書面契約後,對於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提供之所有個人資料,包括健康情形、家庭背景、婚姻紀錄、犯罪紀錄、收入存款及負債等經濟狀況,應全部提供不得隱匿。
  21.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四年內違反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對受媒合雙方當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未善盡查證及保密義務、未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或未完整及對等提供資料予對方,受罰鍰處分二次以上。七、協助受媒合當事人填寫或繳交不實資料。八、將部分或全部服務規…
  22.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9條 …發人為非法聘僱、容留或媒介被舉發人從事工作或為他人從事工作之個人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從業人員。六、舉發人與被舉發人共同實施,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便利或使其為違反本法行為。
  23. 行政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及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準則 第6條 各機關審核個人應邀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案件時,應比照本章有關各條之規定辦理。
  24. 行政外交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方案或有關之研究與著作,經審定採行,確具重大成效者。四、運用個人或組織力,促進雙邊或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獻卓著者。五、在惡劣危急環境下,冒險維護國家利益有重大貢獻者。六、積極從事保僑、護僑,維護國人權益或處理國人急難事件,…
  25. 行政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6條 財團法人對單一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當年度所為之獎助或捐贈,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不以當年度支出百分之十以下為限。
  26.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5條 …、考察報告:包括行程表、經過、照片、心得及建議。二、我國護照個人資料頁及入出境邦交國戳記頁影本。三、非事業負責人須出具負責人之授權書。四、我國或當地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影本。五、機票票根正本及購票證明或旅行業代收…
  27.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5條 …下:一、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二、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四、營運及研發成果收入。五、其他收入。前項第一款之捐(補)助經費,以國防部年度國防預算總額百分之三為原則,但得視本院所…
  28.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0條 …續工作至契約期滿為止,本院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不願隨同移轉者,終止原契約,並依該條例規定發給資遣費,不另發給慰助金。
  29. 行政兵籍規則 第2條 …處理之依據。本規則所稱兵籍資料,指兵籍表及人事法令規定之有關個人資料,應放置於個人兵籍資料袋內。
  30. 行政兵籍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兵籍表登錄之資料範圍(如附表一至附表六)如下:一、個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兵籍號碼、照片、指紋、宗教、出生地、戶籍住址、婚姻、家庭、教育、專長、體格、體位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