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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77條 …資料,且以上文件皆為正確、完整、即時、字跡清晰、載明日期並可認證此試驗。十四、核對個案報告表之登錄、原始資料、檔案與其他試驗相關紀錄之正確性與完整性。監測者應確認以下事項:(一)試驗計畫書所需之數據已正確登錄於個案報告表…
  2. 行政藥事法 第104-4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就藥物檢驗業務,辦理檢驗機構之認證;其認證及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認證工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其委任、委託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第12條 …規範規定之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三、符合依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之四認證之檢驗機構或實驗室。四、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4.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2-1條 …各類產品設計或服務提供之國家無障礙規範(標準),並藉由獎勵與認證措施,鼓勵產品製造商或服務提供者於產品開發、生產或服務提供時,符合前項規範(標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前項獎勵內容、資格、對象及產品或服務的認證標準,…
  5.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2-2條 …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前項檢測標準、方式、頻率與認證標章核發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條 …人。四、長照服務人員(以下稱長照人員):指經本法所定之訓練、認證,領有證明得提供長照服務之人員。五、長照服務機構(以下稱長照機構):指以提供長照服務或長照需要之評估服務為目的,依本法規定設立之機構。六、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18條 …員應接受一定積分之繼續教育、在職訓練。長照人員之資格、訓練、認證、繼續教育課程內容與積分之認定、證明效期及其更新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19條 …登錄於長照機構,不得提供長照服務。但已完成前條第四項之訓練及認證,並依其他相關法令登錄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於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長照機構不得容留非長照人員提供前條第一項之長照服務。第一項登錄內容異動時,應自異…
  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62條 …仍得依原適用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但其實際執行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繼續教育、登錄及處罰,適用本法之規定。
  1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63條 …規定不適用本法外,有關設立標準、業務負責人資格及長照人員訓練認證標準、評鑑等,均應依本法規定辦理。但應於經其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三十日內,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前項長照機構不適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11.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5條 …析報告。前項資料庫之蒐集,應由機構內正式編制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合格之專責癌症登記技術人員負責執行。機構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每五百案,應至少編制零點五名癌症登記技術人員。機構應於個案到院確診一年內完成資料登錄,並依中央主管…
  1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2條 …人,應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持有在有效期間內之認證證明文件。業務負責人於不影響本職工作情形下,經長照機構負責人同意後,得兼任下列工作:一、教學、研究工作。二、非營利法人或團體之無償職務。
  13.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13條 前三條之附件所定人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之規定。
  14.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19-1條 …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取得認證證明文件。
  1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3條 申請前條第一項各款長照人員之認證者,應先參加下列訓練,始得依第八條規定辦理:一、共同訓練。但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人員之認證者,得免參加。二、專業訓練。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長照人員之認證者,得於完成專業訓練…
  1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4條 申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長照人員之認證者,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施行前,已完成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訓練者,免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共同訓練。
  1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5條 …月一日修正施行後,始申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長照人員之認證者,其應完成共同訓練之課程,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申請認證當時最新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
  1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6條 申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長照人員之認證,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日修正施行前,已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在職訓練注意事項基礎訓練者,免參加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專業訓練。
  1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8條 申請長照人員認證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費用,向個人戶籍所在地或擬登錄之長照服務機構、長照特約單位、照管中心(以下併稱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一、符合第二條資格及完成第三條訓…
  2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9條 前條認證之申請經審查通過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認證證明文件。認證證明文件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五款人員,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完成專業訓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
  21.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予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已發給者,撤銷或廢止之:一、曾受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廢止認證證明文件。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前項第二款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長照…
  2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1條 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其有效期限,依下列規定計算:一、依第八條規定申請認證:自證明文件所載生效日期起算滿六年之末日。二、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更新:自原證明文件所載有效期限次日起算滿六年之末日。三、依第十二條第二…
  23.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2條 長照人員於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屆至後,擬繼續從事長照服務者,應於有效期限屆至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費用,向原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更新:一、原領認證證明文件。二、最…
  24.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3條 …之一,而擬繼續從事長照服務者,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程序,申請更新認證證明文件:一、自取得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之日起算,於認證證明文件期限屆至前,逾五年未提供長照服務。二、各類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均經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離…
  2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4條 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遺失或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及具結書,繳納費用,並檢附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認證證明文件損壞者,並應檢附原認證證明文件,向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2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15條 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法規。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積分課程之分數,合計至少二十四點,其中應包括消防安…
  2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3條 …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一、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正本及其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二、長照服務單位出具之服務證明文件。
  2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6條 …援其他非登錄之長照服務單位。長照服務機構之業務負責人,應依其認證之長照人員身分登錄於其任職之長照服務機構,並不得支援其他非登錄之長照服務單位。
  2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9條 …六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一款規定,從事機構看護工作之外國人,其認證、登錄及繼續教育,準用第八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及前條規定。前項人員,每年應完成至少二十點之繼續教育課程,其中應包括消防安…
  3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30條 …百十二年十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後,長照人員依第十二條規定申請更新認證證明文件者,其第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繼續教育課程之認定,依下列規定為之:一、第十五條第二項課程,應包括下列內容:(一)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至一百十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