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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38條 …駛下空間之貨物與車輛均依繫固手冊妥善繫固。前項船舶之船長應依水密裝置啟閉之系統性監視與報告,確保該船於任何航次、船舶離開船席前,繫固作業、風雨密門或水密門之啟閉均確實完成並作成紀錄。
  2.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6條 …內容物完全流失後代之以海水,並浸泛至最後平衡面之水線。三、在水密橫艙壁間之受損如係假定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之規定,則橫艙壁間之間距至少應與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目規定之縱向受損範圍相等始認為有效。如橫艙壁之間距…
  3.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8條 …之下方。該等開口包括通氣管及以風雨密門或艙蓋關閉之開口。但以水密入孔關閉之開口、水密平艙口、保持甲板高度完整性之小型貨艙櫃口蓋、遙控之水密滑拉門及固定式舷窗得不包括之。(二)不對稱泛水所生之最大傾側角不應超過三十度。(三…
  4.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6條 …開設有較小之進出開口,並係以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作附有墊圈之水密艙口蓋蓋合者。前項甲型船舶應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暴露甲板之高度完整性。二、在裝載後貨艙具較低之浸水率。三、船長滿一百五十公尺以上之甲型船舶,其設計於裝載至…
  5.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5條 …之所有開口,均設有永久關閉設施,其下方兩舷各開口亦均設有永久水密關閉設施者;若船舶之乾舷甲板並非連續,其自露天甲板較低部位所引與較高部位甲板平行之一假設線,得視為乾舷甲板;如較低之甲板為階式者,其自甲板之最低線所引與較高…
  6.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0條 …等開口位於第一或第二位置上,或在非封密之船艛內者,應以堅實之水密蓋蓋合之,除以密佈之螺栓固定者外,該蓋應為永久固著者。
  7.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5條 乾舷甲板以下船舷兩側之貨門或其他類似之開口,均應裝設水密門或蓋,其設計應能確保水密,其構造應堅固,且與其四週殼板應具有同等之強度。此類開口之數量應配合設計與操作情形,減至最少。前項開口之下緣,除經驗船機構之認可,不得低於…
  8.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1條 …舷甲板下艙間或供封閉船艛內艙間之用者,均應裝置能有效關閉確保水密之鉸鏈式內窗蓋。舷窗之裝置應使孔之下緣不低於與舷邊乾舷甲板平行之一線,該平行線之最低點應在夏期載重線或夏期木材載重線以上船寬百分之二.五或五○○公釐,兩者中…
  9.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7條 …、機器艙間及工作部位之任何開口,均能關閉自如,以保持交通及防水密。如甲板上下兩方均未設有便利之通道時,其甲板貨物上應設置欄杆或扶繩等,有效保護船員安全之設施。
  10.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0條 …甲板或膨脹箱艙甲板上者,均應裝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成之有效水密艙口蓋。
  11.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7條 …乾舷甲板上僅有較小之進出口並設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附有墊圈之水密艙蓋者,其指定之乾舷得較依各有關條款規定計算所得之乾舷減少百分之二十五。
  12.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6條 …用外,並應具有足夠之側向防撓力量。至於乾舷甲板上僅准開設具有水密艙蓋之小型出入開口。三、箱艙甲板上應設有前後縱通並裝有欄杆之永久性工作平台,分立箱艙如與其他船○連接時,則應裝置有效之永久性通道。四、通風筒應以箱艙、水密蓋…
  13.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48條 …,設在舯部為船長L二分之一以內之二重底櫃艙,應具有適當之縱向水密艙區劃分。
  14. 行政船舶法 第36條 …區劃分許可長度與特別條件、船舶於受損狀態下之穩度、艙區劃分之水密裝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船舶法 第52條 …證書。非領有客船安全證書,不得搭載乘客。航政機關依船舶設備、水密艙區及防火構造,核定乘客定額及適航水域,並載明於客船安全證書。客船搭載乘客不得超過依前項核定之乘客定額,並不得在依前項核定適航水域以外之水域搭載乘客。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9條 …電筒,應依左列規定:一、構造及型式應適於施放摩斯信號,並完全水密。二、自二公尺之高處投至木板上,應不致受損。三、對距離三公尺直徑二五公分之圓形面照射光度,應在一○○燭光以上。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73條 …款至第三款規定外,並應符合左列規定:一、應可隨時移動,並具有水密性,其重量宜輕,體積宜小。二、拋入海中時應不受損害,並能在海面漂浮。三、天線應自行支立或能由救生艇桅桿支持於最大可能之高處,並儘可能另備有一根以風箏或汽球支…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3條 …一)起居艙、服務空間及機艙空間中,消防栓之數量及位置,應當各水密門及各主要垂直地區艙壁上之一切門戶均關閉時,至少仍有二股自不同之消防栓射出水柱,於船舶航行中能射達乘客或船員在正常狀況下所能接近之船上任何部分,其中一股並應…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5條 …艙內應備有適於撲滅油火之輕便滅火器三個。七、蒸汽渦輪機機艙以水密隔壁與鍋爐間分隔者,至少應備有合適之輕便滅火器二個。八、巡邏及偵測系統(一)船上應有完善之巡邏編組,使火災之發生得立即察知。(二)起居艙及服務空間之各處應普…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6條 …應至少備有適於撲滅油火之輕便滅火器二個。六、蒸汽渦輪機機艙以水密隔壁與鍋爐間分隔者,應備有合適之輕便滅火器二個。七、船舶總噸位二千以上者,應於起居艙及服務空間之各處遍設手動火警警報器,使巡邏員能將火警警報迅速傳送至艏艛或…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8條 …代替時,每一個可代替輕便滅火器二個。八、船舶蒸汽渦輪機機艙以水密隔壁與鍋爐間分隔者,其機艙內至少應備有輕便滅火器二個。九、每一船舶應至少備有防員裝具一套。每套包括呼吸器一個、防護衣一件、靴一雙、手套一付、頭盔一具、電力式…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3條 …前款規定各艙室間之隔艙均以鋼材或其他經核准之材料建造,並保持水密。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5條 …用鋼材或其他適當材料構造,其下部自甲板向上至高達二三公分應為水密。七、公共廁所應位於臥室及盥洗室鄰近方便之處。但應與之隔離,不得與臥室直接相通或臥室與廁所之門相對,兩臥室共用一廁所時,其全部住宿人數未超過四人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4-1條 …壞。十三、在水下十公尺深處,其電子裝置部分應至少具有五分鐘之水密性。自裝置位置至浸沒水中之轉變過程中,應考慮其溫度變化達攝氏四十五度之狀況。在遭遇海洋環境、冷凝水及漏水之有害效應時,其性能亦不應受影響。十四、在靜水中,應…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2條 …公約第三章規則三二.三對浸水衣之規定。七、在一公尺水深處至少水密五分鐘。八、在浸水狀況下承受攝氏四十五度溫度之熱衝擊時,仍能保持水密性。九、不受海水或油之影響。十、應能在一五六‧八兆赫頻率(特高頻十六頻道)及至少另一個頻…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2條 …、自二十公尺高度落入水中不致受損,於水深十公尺處可持續五分鐘水密。在規定之浸水條件下承受攝氏溫度四十五度之熱衝擊時,亦能保持水密性。並可在周圍溫度攝氏零下二十度至攝氏五十五度間正常操作,及在攝氏零下三十度至攝氏六十五度範…
  27.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條 …之所有開口,均設有永久關閉設施,其下方兩舷各開口亦均設有永久水密關閉設施者。若船舶之乾舷甲板並非連續,其自露天甲板較低部位延伸與較高部位甲板平行之一假設線,得視為乾舷甲板;較低之甲板為階式者,其自甲板之最低線延伸與較高部…
  28.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2條 …前項假設破損垂直範圍係指從基線向上擴展至水線以上或更高之任一水密水平分隔。但較小範圍之破損將產生更為嚴重之後果時,應以其範圍計算。
  29.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全船人數四百名以上之客船應具備防碰艙壁後之水密艙區劃分,並確保於計算艙區劃分指數所依據之三種裝載狀況下,發生從艏垂線量起船長百分之八以內之所有艙室破損時,於附件二內所考慮單艙或艙組泛水後生存機率可達於一。全船人數三十六名…
  30.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8條 尖艙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船舶應設有高達艙壁甲板之水密防碰艙壁,該艙壁距艏垂線不得小於船長百分之五或十公尺之較小值;非經航政機關核可,不得大於船長百分之八或船長百分之五加三公尺之較大值。二、船舶水線以下任何部分超過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