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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4 頁-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4條 …各機關之公務人員。十、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之人員。十一、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十二、未完成國民教育之人員。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18條 司法警察官、檢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事件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司法警察官、檢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情形者,得通知少年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之。對於少年…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3條 同行書由執達員、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之。同行書應備三聯,執行同行時,應各以一聯交應同行人及其指定之親友,並應注意同行人之身體及名譽。執行同行後,應於同行書內記載執行之處所及年、月、日;如不能執行者,記載其情形,由執行…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3-1條 …之理由。四、應護送之處所。少年經尋獲後,少年調查官、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得逕行護送少年至應到之處所。協尋於其原因消滅或顯無必要時,應即撤銷。撤銷協尋之通知,準用第一項之規定。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應依本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不論何人知兒童有前項之行為者,得向該管少年法院報告。前二項規定自本法修正刪除第八十…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如需經法官同意始得於夜間詢問少年者,應先以電話、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報請法官許可,並將許可之書面、電話紀錄或傳真覆函附於警卷內。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5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但書所定之少年現行犯、準現行犯,得填載不解送報告書,以傳真或其他適當式,報請法官許可後,不予解送,逕行釋放。但法官未許可者,應即解送。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依前條規定不解送少年時,應將法官批示許可不解送報告書附於警卷內,檢同相關卷證於七日內將案件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處理。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7條 法官對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移送或報告之少年事件,認為調查未完備者,得於收案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應調查或補足之部分,並指定期間將卷證發回命其補足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於限定之期間內補正。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1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同行時,應於同行書記載之期限內執行之。如不能執行者,應於同行書內記載其情形並簽名,於上開期限屆滿後三日內提出少年法院(庭)。
- 司法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1條 對於協助少年法院(庭)執行職務之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該管法院院長應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切實獎懲。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2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調查時,應注意少年之身心狀況,並維護少年之安全、隱私、名譽及尊嚴。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3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問、護送少年或使其等候時,應注意使少年與一般刑事案件之嫌疑人或被告隔離;少年經協尋或同行到案時,亦同。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4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為調查本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之事由,得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有委請通譯、兒童及少年心理衛生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或依本法第三條之四第二項但書於夜間進行詢問者…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5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逕行拘提觸犯刑罰法律之少年,應自逮捕、逕行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指派妥適人員,將少年連同卷證,護送該管少年法院處理。但法官命其即時護送者,應即護送。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發現逮捕、逕行拘提之人為十…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6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但書所定之少年現行犯、準現行犯,得填載不護送報告書,以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許可後,不予護送,逕行釋放。但法官未許可者,應即護送。司法警察官、…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7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執行職務時,知悉少年有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以下簡稱曝險事由)者,除依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處理外,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前,並得移送少年法院;其他機關知悉時,亦同。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3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同行時,應於同行書記載之期限內為之。如不能執行者,應於同行書內記載其情形並簽名,於上開期限屆滿後三日內提出少年法院。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89條 …調查職務時,分別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其委任職或相當委任職人員,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
-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2條 …人員或其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前項規定,於得陪同在場之人為人口販運犯罪嫌疑人、被告,或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認其在場,有礙偵查程序之進行時…
-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5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審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經證明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一、因身心創傷無法陳述。二、到庭後因身心壓力,於訊問或詰問…
-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43條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務時,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
-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59條 …。三、特設軍事機關之稽查官長。四、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前項軍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軍事檢察官及前條之軍法警察官或其直屬長官。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
- 行政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 第14條 …上人員,於執行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司法警察官。本局所屬省(市)縣(市)調查處、站之調查處處長、調查站主任、工作站主任及薦任職以上人員,於執行犯罪調查職務時,分別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
-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29條 為偵辦洗錢犯罪,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官聲請,提出控制下交付之偵查計畫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請檢察長核可後,核發偵查指揮書。前項控制下交付之偵查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年籍資料。二、所犯罪名。三…
-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條 檢察官因辦理偵查執行事件,有指揮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權,推事於辦理刑事案件時亦同。
-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2條 左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推事執行職務之責:一、市長、縣長、設治局長。二、警察廳長、警保處長、警察局長或警察大隊長以上長官。三、憲兵隊營長以上長官。
-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3條 左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聽檢察官、推事之指揮,執行職務:一、警察分局長或警察隊長以下官長。二、憲兵隊連長以下官長。三、鐵路、森林、漁業、鑛業或其他各種專業警察機關之警察官長。四、海關、鹽場之巡緝隊官長。前項第三款、第四款…
-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5條 區長、鄉鎮長,或其他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執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職務之人員,就與其職務有關及該特定事項,應受檢察官、推事之指揮命令。
-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1條 本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之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辦理本條例規定事項,著有成績或有廢弛職務之情形者,該管首席檢察官或法院院長得逕予嘉獎、記功、記大功或申誡、記過、記大過,其廢弛職務情節重大者,並得函請該管長官予以撤職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