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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3 頁-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4條 …以雙白實線或雙黃實線分隔,自行車專用車道線得劃設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允許專用車種進、出相鄰專用道之其他車道時,應以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劃設,線寬十公分、間隔十公分,並得加繪專用車道管制時間。「公車專用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4-3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人行道標線,用以指示路面上僅限於行人行走之專用道。以人行道標線劃設之人行道,其與車輛行駛之車道以路面邊線分隔之,並得設置第一百四十一條交通桿或配合劃設第一百九十條車輛停放…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4-4條 …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本標線劃設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時,僅允許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通行,遇有行人穿越時,以行人穿越為優先。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自行車圖形劃設之,二條白色實線間隔至少一點二公尺,每過交岔路…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條 …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圖例如下: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5條 …寬度為四十公分,間隔為四十至八十公分,儘可能於最短距離處銜接人行道,且同一組標線之間隔長度需一致,以利行人穿越。本標線與橫交路口路面邊緣間距以三至五公尺為原則,並得依實際情形酌予調整;鋪面得上色,顏色為綠色。視覺功能障礙…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91條 …得依實際情形酌予調整。三、在丁字路口不影響行人通行時,得削減人行道設置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或以不妨礙機慢車待轉動線之原則於待轉區上游劃設第一百七十一條槽化線;其號誌管制得配合實施待轉機慢車綠燈早開。圖例如下: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20條 …:一、行車管制號誌(一)採用柱立式設於路側者,燈箱底部應高出人行道地面二點四公尺至四點六公尺。如無人行道,或係設於路中之交通島上者,應以道路中心線之路面為準。(二)採用懸臂式、門架式或懸掛式者,為維持車輛之安全淨空,燈箱…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0條 …保養、檢修時,將架空式起重機駛至兩橫樑間加以固定,使屋頂與其人行道間保持一點八公尺以上或於其人行道設置高一點五公尺以上有簷之頂蓬,並於顯著地點懸掛警告標示。二、架空式起重機無法依規定設置人行道時,得改設具有防止人員墜落設…
-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6條 …清除所有妨礙勞工行動之雜物。三、集材機四週應設置穩實之扶手及人行道。四、於裝材場及貯木場應設置擋材等安全設施。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1條 …規定設置足夠勞工使用之通道:一、應有適應其用途之寬度,其主要人行道不得小於一公尺。二、各機械間或其他設備間通道不得小於八十公分。三、自路面起算二公尺高度之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但因工作之必要,經採防護措施者,不在此限。四…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2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人行道、車行道與鐵道,應儘量避免交叉。但設置天橋或地下道,或派專人看守,或設自動信號器者,不在此限。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4條 市區道路、人行道及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之騎樓,應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定之無障礙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