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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106 頁-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特種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一、本辦法依國民大會組織法第七條規定訂定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特種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十一、本辦法由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主席團會議通過報告大會後施行。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1條 本規程依據國民大會組織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制定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2條 國民大會置秘書長一人,承主席團之命,處理全會事務,副秘書長二人襄助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8條 …員二人,委任;其所需雇員,就本規程所定雇員名額中分配之。辦理國民大會代表及眷屬,秘書處員工及眷屬之疾病治療,健康指導事項。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1條 本規程依據國民大會組織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訂定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2條 國民大會置秘書長一人,承主席團之命處理全會事務,副秘書長二人襄助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2條 國民大會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3條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4條 國民大會代表應於集會首日宣誓,其因故未宣誓者,得另定日期補行宣誓。其誓詞如下:余謹以至誠,恪遵憲法,代表中華民國人民依法行使職權。謹誓。國民大會代表宣誓後,應於誓詞簽名。國民大會代表不依規定宣誓者,不得出席集會及行使職權…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5條 國民大會集會期間設主席團,主席團主席十一人,依各政黨國民大會代表當選席次比例推舉之;其任期與國民大會代表同。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6條 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依協商主持國民大會集會,並綜理集會期間事務。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7條 國民大會集會相關規則或辦法,由秘書長擬訂,提報主席團核定後施行。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8條 國民大會集會非有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人數之出席,不得開會,其表決除憲法及國民大會行使職權之程序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為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9條 國民大會置秘書長一人,由主席團遴選國民大會代表兼任之,承主席團之命處理會務;其任期與國民大會代表同。秘書長未經主席團遴選產生前,得經政黨協商,由國民大會代表當選人代理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0條 國民大會未集會期間之業務,由立法院派員辦理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1條 國民大會秘書處,分組、室辦事,其職掌如下:一、議事組:掌理議程編擬、議案整理、會議紀錄、速記、選舉審查事務、會場事務及關係文書編印等議事程序事項。二、資料組:掌理圖書資料蒐集管理、編纂、印行、出版、資訊管理與應用等事項。…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2條 國民大會集會時,除設前條組、室外,得視實際需要,以臨時編組處理有關事務。前項所需人員,得僱用臨時人員或向其他機關借調。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3條 國民大會集會期間所需費用,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國民大會代表集會期間之費用,比照立法委員支給之歲公費、交通費及住宿費,按實際集會日數,核實支給。前項之歲公費,兼具公職之代表,應擇一支給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3-1條 國民大會代表在任期中,得準用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其保險俸給比照立法委員之標準。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14條 本法修正施行後,原國民大會秘書處業務,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由立法院承受之。其人員應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前,由行政院會同立法院安置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1條 國民大會為研究憲政有關問題,特設置憲政改革研究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2條 本小組以全體國民大會代表為當然委員。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由各政黨協商推薦常務委員六十人組成,常務委員任期至下次國民大會開會之日為止。連選得連任一次。常務委員如缺席三次者,以自動辭職論,由各政黨推薦遞補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9條 本小組行政事務人員,由國民大會秘書處派員兼任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於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屆滿自動失效,本小組自動解散。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經國民大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2條 國民大會代表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集會以一個月為限。其集會首日由當選國民大會代表所屬之各政黨、選舉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協商決定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3條 國民大會秘書處應於國民大會集會前,將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印送全體代表。立法院應於國民大會集會時,派員至國民大會集會地點,向全體代表說明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總統、副總統彈…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4條 國民大會於開議日舉行預備會議,進行代表宣誓。開議日之預備會議主席,由當選名額最多之政黨、聯盟,其推薦名單排列次序列於首位者擔任之。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5條 國民大會設主席團主席十一人,負責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