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6條 法規:國民大會組織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6條 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依協商主持國民大會集會,並綜理集會期間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