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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衛生福利部及直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醫師專勤服務辦法 第2條 …接受基於任務須要之各種派遣。二、不得在住宅或其它場所應門診或設置病床等醫療設備及以任何標誌,招徠病人。三、不得利用配偶、親友開業之場所或設備從事醫療服務。
  2. 行政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3條 …,其中治療空間三十平方公尺以上。三、治療空間具隱密性,並不得設置於地下樓層。四、主要出入口連結無障礙通路;非使用一樓者,設置升降設備或坡道。五、無障礙廁所盥洗室一間以上。六、地板為防滑材質。七、消防安全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3. 行政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6條 職能治療所得與其他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使用共同設施、設備,分別執行醫事業務。前項同一場所為同棟使用數樓層者,各樓層應為連續使用。第一項共同設施、設備,得登記於任一家醫事機構,並負共同責任;其設施、設…
  4. 行政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7條 職能治療所與其他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者,應檢具契約書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職能治療所及其他醫事機構之名稱。二、使用共同設施、設備之項目、管理方式及管理責任。三、職能治療所與…
  5. 行政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8條 依前二條設置之職能治療所與其他醫事機構有異動或其共同設施、設備有變更時,應修正契約書後,依前條規定辦理。
  6. 行政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9條 …能治療所於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前,設置職能治療以外之其他醫事部門者,應自本標準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7. 行政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第4條 設置法醫部門,應檢具下列文件,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一、法醫部門配置簡圖。二、法醫師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法醫師證書影本。三、其他配置於法醫部門之人員(含醫事人員、技術及行政人員)人數及其姓名、法醫師或醫事人員證書影本…
  8. 行政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第6條 設置法醫部門,應有專任專科法醫師一人以上。
  9. 行政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第8條 設置法醫部門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年內,依第四條規定申請備查。
  10.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會計處理準則 第16條 業務範圍較大者,並得設置紀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但其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11. 行政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2條 藥師懲戒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但藥師執業人數合計未滿一百人之縣(市),得免設藥師懲戒委員會,其藥師懲戒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藥師懲戒委員會辦理之。依藥事法所定之藥劑生,其執業人數計入前項之執業人數。…
  12. 行政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3條 …七人至十一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前項主任委員、委員,由各該設置機關遴聘之。第一項委員,應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專家(含藥師、藥劑生)學者及法學專家學者、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13. 行政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6條 …委員會、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幹事若干人,由各該設置機關就其所屬人員派兼之。
  14. 行政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25條 藥師懲戒委員會、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辦理事務所需經費,由設置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15. 行政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併廢止其藥師證書。藥劑生之懲戒,適用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之規定。
  16. 行政聽力所設置標準 第3條 聽力所之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合併設置語言治療部門者,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聽力所並設置語言治療部門者,應另置具執業登記之語言治療師一人以上,及符合語言治療所設置標準之規定。前項聽力所,其市招…
  17. 行政聽力師法 第16條 …業執照。營利法人不得申請設立聽力所。聽力所之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聽力師法 第35條 …一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或其設置未符合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之標準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19.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15條 …驗光所或類似之名稱。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規定認可之機構,設有驗光業務之單位或部門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20.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48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二、違反第十五條第六項所定之驗光所設置標準。三、違反第十六條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對驗光所業務未負督導責任。四、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未指定符合資格者代理或代理期間超…
  21. 行政驗光所設置標準 第5條 眼鏡公司(商號)內設置之驗光所,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五平方公尺,並設有下列設施、設備:一、第三條第一款之驗光室。二、等候空間及執行業務紀錄之保存設施,並得與眼鏡公司(商號)共用。三、手部衛生設備。前項驗光所,不以獨立…
  22.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19條 …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牙體技術所之人員、設施及其他設置條件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自殺防治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置自殺防治相關人力,並提升其專業技能。前項自殺防治相關人力之資格、訓練、課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就前二項事項,必要時應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予以補助。
  24. 行政自殺防治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或委託辦理免付費之二十四小時自殺防治緊急諮詢電話。
  25. 行政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電話。三、宣導珍惜生命,並註明自殺防治諮詢電話,或於適當場域設置求助標示。四、向公、私場所或對高致命性自殺方法場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宣導設置防護措施、改良環境、設施設備,或去除危險物品。五、向高致命性自殺工具販售業者…
  26. 行政中醫藥發展法 第19條 …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為配合第五條第一項中醫藥發展計畫之執行,得設置中醫藥研究基金。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受贈收入。二、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其他收入。前項各款收入,應循附屬單位預算方式撥入基金。第一項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為…
  27.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2條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感染者權益保障事項時,應互相配合,並設置對外聯繫窗口。
  28.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一、依護理人員法設置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及產後護理之家。二、依精神衛生法設置之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三、依老人福利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置…
  29.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7條 …練。六、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七、防疫機制之建置。八、隔離空間設置及使用。九、醫療照護執行情形。十、服務對象感染預防、處理及監測。前項查核至少每四年辦理一次,必要時得增減之;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協助或進行查核。第一項查核基準…
  30.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2條 醫療機構應執行之感染管制措施如下:一、依醫療法規定申請設置之綜合醫院、醫院、慢性醫院、精神科醫院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依本辦法所定之措施為之。二、其他醫療機構:依第八條至第十四條所定之措施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