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第6條 法規: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6條 設置法醫部門,應有專任專科法醫師一人以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