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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 33 頁-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並依限完成改善。前項改善期間,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不得增加出養兒童及少年之服務。違反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並強制轉介其增加服務之出養兒童及少年。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托育人員),提供之服務類型如下:一、在宅托育服務:托育人員受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委託,在托育人員提供托育服務登記處所(以下簡稱服務登記處所)提供之托育服務。二、到宅托育服務:托育人員受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托育人員應提供下列服務:一、清潔、衛生、安全及適宜兒童發展之托育服務環境。二、兒童充分之營養、衛生保健、生活照顧與學習、遊戲活動及社會發展相關服務。三、育兒諮詢及相關資訊。四、記錄兒童生活及成長過程。五、協助辦理兒童發展…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托育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優先考量兒童之最佳利益,並專心提供托育服務。二、與收托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訂定書面契約。三、對收托兒童及其家人之個人資料保密。但經當事人同意或依法應予通報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四…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托育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虐待、疏忽或其他違反相關保護兒童規定之行為。二、收托時間兼任或經營足以影響其托育服務之職務或事業。三、對托育服務為誇大不實之宣傳。四、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查、訪視、輔導及…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托育人員收托兒童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每一托育人員:(一)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至多四人,其中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二)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二人。二、二名以上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托育至多四人,其中全日或…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9條 …一駁回其申請時,主管機關應即命其停止服務,並強制轉介所收托之兒童。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托育人員應於開始及結束收托每一兒童之日起七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兒童之收托方式及時間異動時,亦同。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托育人員每次新收托兒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新收托訪視。但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視。前項訪視之方式及次數如下:一、初次訪視:托育人員初次收托兒童,一年內訪視四次;首次訪視,應於收托兒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二、例行訪視:托育人員收托兒童一年以上者,每年訪視二次。但提供全日、夜間托育服務及第七條第一項第…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8-1條 …四條、第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十六條規定。三、其他有違反法令或有害兒童身心健康之情形。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8-2條 …反本法第四十九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情事時,應即通知家長,並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協助托育人員,且依家長意願轉介,及加強訪視輔導。前項情…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輔導時,托育人員應予配合,並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一、實際收托兒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與收托方式、時間、期間及書面契約。有第七條第三項情事者,並應提供主要照顧人名冊。二、服務登記處所共同居住成員之名冊。三、托育人員健康…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3條 生活扶助之補助對象如下:一、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少年。二、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三、其他經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無力撫育及無扶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之兒童及少年。依前項規定申請生活…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6條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就家中未滿二歲幼兒,送請與縣(市)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下列人員或場所照顧者,得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相關規定,申請托育費用補助:一、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9條 醫療費用補助之對象如下: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二、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三、依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保護之兒童及少年。四、安置於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四、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未滿六歲或已滿六歲,未達到就學年齡,或經評鑑可暫緩入學者,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五百元,每月最多八次為限。五、經醫師鑑定,因早產及其併發…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1條 …前條第一項各款補助者,全額補助。前項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包含兒童及少年之一親等直系血親及實際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但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不列入。家庭總…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3條 辦理第十條第二項兒童及少年繳納前未投保、中斷投保或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自付之保險費,由縣(市)主管機關於每年四月及八月底前將確定補助名單,送交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辦理,並於每年七月底及十一月底前,撥付應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18條 …服務或轉介:一、衛生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或異常兒童資訊。二、教育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資訊。三、勞工主管機關:職業傷害資訊。四、警政主管機關:交通事故資訊。五、戶政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口異動資訊。直轄…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31條 …教具教材等服務。公立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辦理身心障礙幼童學前教育、托育服務及相關專業服務;並獎助民間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收托身心障礙兒童。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條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特制定本法。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條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對於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依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合及協助之。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條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維護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對於需要保護、救助、輔導、治療、早期療育、身心障礙重建及其他特殊協助之兒童及少年,應提供所需服務及…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條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有關其保護及救助,並應優先處理。兒童及少年之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條 …本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範圍,針對兒童及少年之需要,尊重多元文化差異,主動規劃所需福利,對涉及相關機關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應全力配合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應辦理兒童及少年安全維護及事…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條 …掌,依法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掌理者,從其規定:一、全國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釐定及宣導事項。二、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之監督及協調事項。三、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經費之分配及補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