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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2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3條 …之各級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或於矯正機關、本保險山地離島地區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接受本保險之計畫或方案所提供定點或巡迴醫療服務,經安排轉回提供該服務之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之行為。前項轉診,不受醫療機構類別或…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報經保險人同意,指派其所屬醫事人員至山地離島地區,以巡迴醫療方式為保險對象提供服務。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5條 …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處方箋之總用藥量:一、預定出國或返回離島地區。二、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三、罕見疾病病人。四、經保險人認定確有一次領取該處方箋總用藥量必要之特殊病人。
- 行政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6條 …:對從事危險性、困難度較高或特殊性質之志願服務工作、或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及重大災害地區提供衛生保健、社會福利志願服務,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具優良事蹟之志工,得視需要頒給,不受服務年資及時數之限制。二、績優志工團隊…
- 行政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3條 在離島地區開業之醫事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所在之村(里)無其他同類型機構者,得申請獎勵。
- 行政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4條 在離島地區開業之醫事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下合稱機構)申請獎勵之項目及額度如下:一、裝潢及結構安全鑑定: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二、建置電子紀錄、遠距會診或申報費用所需配置之電腦、相關設備及物品: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三、…
- 行政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9條 各離島之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對轄內之機構辦理下列輔導事項:一、提供開業獎勵資訊,並協助其申請獎勵與辦理開業及停業、歇業登記等事項。二、實施輔導性查核。三、提供衛生政策、法令之資訊及諮詢。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9條 …服務處所,法院應提供場所、必要之軟硬體設備及其他相關協助。但離島法院有礙難情形者,不在此限。前項地方法院,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指少年及家事法院。
- 行政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第2條 …救護:緊急傷病患到院前之現場與送醫之緊急救護。二、空中轉診:離島、偏遠地區醫院重大傷病患之轉診。三、移植器官之緊急運送。
-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2條 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用詞,定義如下:一、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指附表所定地區。二、特殊情形,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情形:(一)急性住院病人,依既定之出院準備服務計畫,於出院後三個月內之追蹤治療。(二)機構住宿式服務類之長…
-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4條 山地、離島、偏僻地區之指定醫師,除有急迫情形者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附表所列地區之衛生所、衛生室或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二、執行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有關山地離島地區醫療品質提升法令所定醫療機構之醫師。三、其他經直轄市…
- 行政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經醫院評鑑通過之醫院。前項以外之醫院、診所具特殊專長,或位於離島、山地或其他偏遠地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同意者,得為諮商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3條 …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23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因應離島、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之需要,得會同有關機關規劃設置救護直昇機之停機坪。
-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疾病狀況具生命威脅之危險,需專業醫療團隊予以立即處置者。五、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指依該離島、偏遠地區之醫療設備、設施及醫事人員能力,無法提供適切治療者。
- 行政醫師法 第11條 …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
- 行政醫師獎勵辦法 第2條 …之研究,具重大貢獻。二、對臨床醫療服務有重大貢獻。三、對山地離島醫療服務有重大貢獻。四、對醫學倫理制度有重大貢獻。五、對醫學教育制度有重大貢獻。六、協助辦理醫療衛生政策事項有重大貢獻。七、具其他特殊事蹟。醫師以同一事由接…
- 行政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 第2條 …。三、婦產科、兒科醫療資源及品質之改善。四、弱勢族群及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之改善。五、醫療機構品質及效率之提升。六、重要慢性疾病防治醫療品質之提升。七、特殊或策略性醫療產業之發展。八、藥事照護服務之發展及用藥品質之…
-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床醫學醫療服務品質及效率之獎勵。三、為均衡醫療資源,辦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及其他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獎勵。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3條 …市)主管機關請領開業執照。第一項法人所設醫院附設之門診部,以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為限。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第二項前段之門診部已領有開業執照者,應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廢止之;屆…
- 行政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以下稱指定機構)。前項醫院應置二位以上精神科專科醫師。但於離島地區,得僅置一位。第一項之申請,應檢具申請書及其他指定之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41條 …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但於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得僅由一位專科醫師實施。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
-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第2條 …盟相互認可協議認證機構或其他國際性實驗室認證機構之有效認證。離島地區醫院,得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專案推薦後,申請為指定醫院,不受前項資格之限制。
-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37條 …利機構,亦同。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以前已許可立案之偏遠、離島地區、原住民地區老人福利機構,依本標準改善有困難者,得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免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27條 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收容依法院交付或裁定安置輔導、疑似或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兒童少年之機構,遴用專業人員有困難者,得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酌予放寬人員資格。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30條 偏遠、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依本標準規定設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有困難者,得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都市土地使用限制等社會環境之需要,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
- 行政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及各級醫事主管之任期及遴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偏遠、離島地區醫院,指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所屬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地理位置、功能任務公告之醫院。
- 行政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及各級醫事主管之任期及遴用辦法 第4條 …合前項任用資格及經歷條件外,並應領有精神專科醫師證書。偏遠、離島地區醫院院長,有難以遴補之情事者,必要時得比照第六條之副院長遴用資格任用。第一項各款所定職務年資相同者,得就各該款職務之年資合併計算。具有第一項第三款之資格…
- 行政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及各級醫事主管之任期及遴用辦法 第6條 …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五、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精神專科醫院副院長,除應符合前項任用資格及經歷條件外,其具精神醫學相關領域之學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