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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42 頁-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59條 …款之費用,其於收容或安置期間罹患疾病時,由監獄委請醫療機構或醫師診治。前項經濟困難資格之認定、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0條 …刑人因受傷或罹患疾病,拒不就醫,致有生命危險之虞,監獄應即請醫師逕行救治或將受刑人逕送醫療機構治療。前項逕送醫療機構治療之醫療及交通費用,由受刑人自行負擔。第一項逕送醫療機構治療期間,視為在監執行。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1條 …罹患疾病之受刑人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服務或經監獄委請之醫師醫治後,有正當理由認需由其他醫師診治,而請求自費於監獄內延醫診治時,監獄得予准許。前項自費延醫之申請程序、要件、實施方式、時間、地點、費用支付及其他應遵行事…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2條 受刑人受傷或罹患疾病,有醫療急迫情形,或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監獄得戒送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前項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戒送醫療機構醫治之交通費用,應由受刑人自行負擔。但受刑人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者,不在此限。第一項戒送醫療機構…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5條 …受刑人因拒絕飲食或未依醫囑服藥而有危及生命之虞時,監獄應即請醫師進行診療,並得由醫師施以強制營養或採取醫療上必要之強制措施。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酌診斷書、身心障礙證明、健康檢查報告或相關醫囑證明文件,並由醫師評估受刑人之身心狀況後認定之。必要時,監獄得委請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評估。前項情形,監獄應將有關資料及名冊報請監督機關核定之。如監督機關認不符合者,應回復一般處…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理:一、應以書面敘明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之醫事人員,並檢附經醫師評估認有實施檢查必要之文件。二、經監獄審查核准後,受刑人得自行或由其最近親屬或家屬自費延請醫事人員進入監獄進行健康檢查。三、自費延請之醫事人員進入監獄提供醫…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受刑人就醫時,應據實說明症狀,並配合醫囑接受治療,不得要求醫師加註與病情無關之文字。受刑人如提出非治療必須之處置或要求特定處遇,醫師應予拒絕。
-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5條 …形者,移入監獄應先行收容,施以適當醫治,並為下列處置:一、經醫師評估健康狀況已有顯著改善者,得檢具診斷證明報請監督機關核准,由移出監獄接回。二、不能或無法為適當之醫治者,得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移送病監或依本法第六十三條保外醫…
- 行政羈押法 第11條 …形,且知其有辯護人者,應通知其辯護人。施行第一項檢查時,應由醫師進行,並得為醫學上之必要處置。經檢查後認有必要時,看守所得委請其他專業人士協助之。第一項之檢查,在所內不能實施者,得戒送醫院為之。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其接見…
- 行政羈押法 第49條 …上之必要處置。被告或其最近親屬及家屬,在不妨礙看守所秩序及經醫師評估有必要之情形下,得請求看守所准許自費延請醫事人員於看守所內實施健康檢查。第一項健康檢查結果,看守所得應被告之請求提供之。被告因健康需求,在不妨害看守所安…
- 行政羈押法 第51條 …得為一定期間之隔離;其攜帶物品,應為必要之處置。看守所收容經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診罹患傳染病之被告,得由醫師評估為一定期間之隔離,並給予妥適治療,治療期間之長短或方式應遵循醫師之醫囑或衛生主管機關之處分或指導,且應對於其攜帶…
- 行政羈押法 第52條 罹患疾病經醫師評估認需密切觀察及處置之被告,得於看守所病舍收容之。
- 行政羈押法 第53條 …之費用,其於收容或安置期間罹患疾病時,由看守所委請醫療機構或醫師診治。前項經濟困難資格之認定、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 行政羈押法 第54條 …告因受傷或罹患疾病,拒不就醫,致有生命危險之虞,看守所應即請醫師逕行救治或將被告逕送醫療機構治療。前項逕送醫療機構治療之醫療及交通費用,由被告自行負擔。第一項逕送醫療機構治療期間,視為在所羈押。
- 行政羈押法 第55條 …罹患疾病之被告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服務或經看守所委請之醫師醫治後,有正當理由認需由其他醫師診治,而請求自費於看守所內延醫診治時,看守所得予准許。前項自費延醫診治需護送醫療機構進行者,應於事後以書面陳報為裁定羈押之法…
- 行政羈押法 第56條 被告受傷或罹患疾病,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時,看守所得護送醫療機構醫治,事後由看守所檢具診斷資料以書面陳報為裁定羈押之法院或檢察官。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其接見通信者,有前項情形時,看守所應依職權或依被告申請檢具診斷資料速送…
- 行政羈押法 第57條 …被告因拒絕飲食或未依醫囑服藥而有危及生命之虞時,看守所應即請醫師進行診療,並得由醫師施以強制營養或採取醫療上必要之強制措施。
-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理:一、應以書面敘明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之醫事人員,並檢附經醫師評估認有實施檢查必要之文件。二、經看守所審查核准後,被告得自行或由其最近親屬或家屬自費延請醫事人員進入看守所進行健康檢查。健康檢查對象為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
-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被告就醫時,應據實說明症狀,並配合醫囑接受治療,不得要求醫師加註與病情無關之文字。被告如提出非治療必須之處置或要求特定處遇,醫師應予拒絕。
- 行政法務部核發法醫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審查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法醫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法醫師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第2條 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繳交審查費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法務部申請審查之:一、法醫師證書或專科法醫師證書原本(驗畢後發還)及其影本一份。二、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三、由任職之司(軍)法、行政機關出具擔任法…
- 行政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第3條 法務部設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依法審查前條之申請。審查小組於必要時,得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擔任職務之機關派員到場說明。
- 行政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法醫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請領專科法醫師證書,應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繳交證書費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法務部申請核發之:一、法醫師證書原本(驗畢後發還)及其影本一份。二、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三、法務部甄審專科法醫師合格之證明文件…
- 行政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請領法醫師證書,應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繳交證書費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法務部申請核發之:一、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二、考試院頒發之法醫師考試及格證書或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證明文件。三、最…
- 行政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醫師證書、專科法醫師證書滅失或遺失者,準用前二條規定申請補發;損壞者,準用前二條規定申請換發,但應繳還原證書。
- 行政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醫師歇業、停業,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備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執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由法務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歇業:註銷其執業登記及執業執照。二、停業: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其執業執照。
- 行政法醫師執業登記執照發給及更新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法醫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