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領」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7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3 頁
  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第4條 職業主管機關得依各該專業團體之申請,經審查確認領有我國核發之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效執業證書之我國人民,得於申請認可國家或區域享有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方式程序之減免,或得直接於該國家或區域執業者,得為各…
  2. 考試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4條 …機關查註。五、每月十二日以後,由舊制發放機關至退撫整合平臺確認領受人有無喪失或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等情形;有喪失或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情形者,應於每月十九日以前,於退撫整合平臺執行停發註記。
  3. 考試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5條 …機關進行查驗;每月十一日以前,自雲端服務平臺取回查驗結果,確認領受人有無喪失或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等情形。
  4.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69條 …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除經家屬認領,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者外,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公立殯儀館接獲前項通知後,…
  5.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文件,指下列各款文件之一:一、未能檢附戶籍資料者,檢附結婚、認領、收養、監護、輔助宣告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證明文件。二、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僑居國外國民,應另檢附僑居國外身分證明文件。其入出國日期紀錄…
  6. 行政姓名條例 第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被認領、撤銷認領。二、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三、臺灣原住民族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四、音譯過長。五、其他依法改姓。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
  7. 行政姓名條例 第9條 …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七、臺灣原住民族基於文化慣俗。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
  8. 行政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各款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一、依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被認領、撤銷認領之證明文件。二、依第二款規定申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之證明文件,養子女為成年人得以終止收養書約為證明文件。三、依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足資證…
  9. 行政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請者,為載有通緝資料之證明文件。五、依第五款規定申請者,為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六、依第六款規定申請者,由戶政機關查證當事人之改名次數及是否成年戶籍資料。七、依第七款規定申請者,除符合本…
  10. 行政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第13條 …收容安養或有其他較役男先順位之扶養義務人。六、父母離婚或生父認領,未同居共營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七、父母離婚或生父認領,未同居共營生活,且未由與役男同居共營生活之父或母扶養及行…
  11. 行政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4條 …收容安養或有其他較役男先順位之扶養義務人。六、父母離婚或生父認領,未同居共營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七、父母離婚或生父認領,未同居共營生活,且未由與役男同居共營生活之父或母扶養及行…
  12. 行政辦理不動產估價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及專業訓練或與其相當之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第10條 …、辦理之專業訓練與經認可之實施計畫書內容不符者。二、有事實足認領有第七條第一項證明書之不動產估價師未實際參加專業訓練者。
  13.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6條 …香港、澳門地區來臺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常備兵或其家屬有認領、收養、結婚、離婚、終止收養,或年齡變更等情事,以該常備兵年滿十八歲以前,已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但常備兵本人被收養者,以其年滿十歲以前,已辦竣戶籍登記為限。
  14.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24條 …人或使用人,於查獲時,棄置而去,經揭示招領後,逾三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稽徵機關得將該項交通工具公開拍賣,所得價款,除扣繳本稅外,解繳國庫。
  15.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69條 無主之未稅貨物,經查獲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公告屆滿六個月無人認領者,應將該貨物拍賣解繳國庫。其無法拍賣或無人應買者,由主管稽徵機關銷毀之。
  1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4條 …機關查詢。五、每月十二日以後,由舊制發放機關至退撫整合平臺確認領受人有無喪失或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等情形;有喪失或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情形者,應於每月十九日以前,於退撫整合平臺執行停發註記。
  1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5條 …機關進行查驗;每月十一日以前,自雲端服務平臺取回查驗結果,確認領受人有無喪失或停止領受等情形。
  18. 行政民法 第804條 …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為招領後,有受領權之人未於相當期間認領時,拾得人或招領人應將拾得物交存於警察或自治機關。警察或自治機關認原招領之處所或方法不適當時,得再為招領之。
  19. 行政民法 第805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
  20. 行政民法 第807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警察或自治機關並應通知其領取遺失物或賣得之價金;其不能通知者,應公告之。拾得人於受前項通知或公告後三個月內未領取者,其物或賣得之價金歸屬…
  21. 行政民法 第807-1條 …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前項遺失物於下列期間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或變賣之價金:一、自通知或招領之日起逾十五日。二、不能依前項規定辦理,自拾得日起逾一個月。第八百零五條至前條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用之…
  22. 行政民法 第1059-1條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經生父認領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二、父母…
  23. 行政民法 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24. 行政民法 第1066條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25. 行政民法 第1067條 …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26. 行政民法 第1069條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27. 行政民法 第1069-1條 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之規定。
  28. 行政民法 第1070條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29. 行政法醫師法 第10條 …軍人死亡,且死因不明。七、意外事件中之關鍵性死亡者。八、未經認領顯可疑為死因不明之屍體。九、其他非解剖無法查明死因。
  30. 行政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 第4條 …,警察機關應查明車輛所有人,以書面通知其限期清理或至指定場所認領,逾期仍未清理或認領,或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情形,由環境保護機關公告,經公告一個月無人認領者,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