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21 頁- 行政海商法 第88條 船舶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航行時,運送人或船長應設法將旅客運送至目的港。
- 行政海商法 第89條 …災、戰亂、瘟疫,或其他特殊事故致船舶不能進港卸客者,運送人或船長得依旅客之意願,將其送至最近之港口或送返乘船港。
- 行政海商法 第90條 運送人或船長在航行中為船舶修繕時,應以同等級船舶完成其航程,旅客在候船期間並應無償供給膳宿。
- 行政海商法 第91條 旅客於船舶抵達目的港後,應依船長之指示即行離船。
- 行政海商法 第102條 船長於不甚危害其船舶、海員、旅客之範圍內,對於淹沒或其他危難之人應盡力救助。
- 行政海商法 第109條 船舶碰撞後,各碰撞船舶之船長於不甚危害其船舶、海員或旅客之範圍內,對於他船舶船長、海員及旅客、應盡力救助。各該船長,除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在未確知繼續救助為無益前,應停留於發生災難之處所。各該船長,應於可能範圍內,將其船…
- 行政海商法 第117條 無載貨證券亦無船長收據之貨物,或未記載於目錄之設備屬具,經犧牲者,不認為共同海損。但經撈救者,仍應分擔共同海損。
- 行政海商法 第118條 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經犧牲者,除已報明船長者外,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但經撈救者,仍應分擔共同海損。
- 行政海商法 第122條 運送人或船長對於未清償分擔額之貨物所有人,得留置其貨物。但提供擔保者,不在此限。
- 行政海商法 第141條 受損害貨物之變賣,除由於不可抗力或船長依法處理者外,應得保險人之同意。並以變賣淨額與保險價額之差額為損害額。但因變賣後所減省之一切費用,應扣除之。
- 行政航路標識條例 第10條 …規定,未依公告航道航行,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舶租用人、船長、代理船長、遊艇駕駛、小船駕駛或代理駕駛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項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舶租用人、船長、代…
- 行政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 第4條 …外國籍船員服務手冊之核發、換發、補發:每件新臺幣五百元。三、船長或輪機長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四、大副或大管輪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每件新臺幣八百元。五、船副、管輪、三等船長、三等船副、三等…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依第四條許可之漁船,漁業人及船長每航次應全程開啟船位回報器,並維持正常運作。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依第四條許可之漁船於進出漁港時,其漁業人或船長應向海岸巡防機關報驗實施安全檢查。
- 行政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8條 探勘漁船出港後,經營者或船長應每日填寫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漁撈日誌並簽名,於次日傳真回報主管機關。前項漁撈日誌填寫內容應詳實正確;無漁獲者,亦應填寫及回報。探勘漁船之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準用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二十…
-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5條 …證明文件,並執行業務五年以上者。五、曾任總噸位一萬噸以上船舶船長五年以上者。六、領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外國海事公證人執業證照或證明文件者。具備前項第三款資格者,以執行同類業務為限;具備前項第四款資格者,僅得執行與其本業有關…
- 行政海岸巡防法 第6條 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之船長、管領人、所有人或營運人對海巡機關人員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所實施之檢查、出示文書資料、停止航行、回航、登臨或驅離之命令,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前項規定者,海巡機關人員得以強制力實施之,但不得逾必…
-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14條 …執行之規定;建造中之船舶亦同。對於船舶之強制執行,自運送人或船長發航準備完成時起,以迄航行完成時止,仍得為之。前項強制執行,除海商法第四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或船舶碰撞之損害賠償外,於保全程序之執行名義,不適用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考試規則 第7條 …機之修造實際工作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三、領有一等(含甲種)船長、輪機長考試及格證書或交通部核發之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後,曾任一等(含甲種)船長、輪機長職務二年以上或領有二等(含乙種)船長、輪機長考試及格證書或交通部…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9條 …、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之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依機、船長、運輸業者、執行救護任務機關或施救之機、船長之申請,得許可其臨時入國:一、轉乘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二、疾病、避難或其他特殊事故。三、意外迫降、緊急入…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20條 …他運輸工具所搭載之乘客,因過境必須在我國過夜住宿者,得由機、船長或運輸業者向移民署申請許可。前項乘客不得擅離過夜住宿之處所;其過夜住宿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住宿地點、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47條 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其機、船長或運輸業者,對移民署相關人員依據本法及相關法令執行職務時,應予協助。前項機、船長或運輸業者,不得以其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抵達我國時,符合申請臨時停…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48條 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入出機場、港口前,其機、船長或運輸業者,應於航前向移民署通報下列資料,並區分為入、出國及過境:一、航班編號、啟程與抵達之日期、時間、地點及其他航班相關資訊。二、機、船員與乘客之姓名、出生年月日、…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49條 前條第一項機、船長或運輸業者,對無護照、航員證或船員服務手冊及因故被他國遣返、拒絕入國或偷渡等不法事項之機、船員、乘客,亦應通報移民署。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離開我國時,其機、船長或運輸業者應向移民署通報臨時入國停留…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0條 …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搭載之乘客、機、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船長或運輸業者,應負責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運輸工具,將機、船員、乘客遣送出國:一、第七條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禁止入國。二、依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臨時入國。三…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83條 機、船長或運輸業者,無正當理由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條規定之一者,每件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42條 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或其他運輸工具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機長、其他運輸工具駕駛人從事人口販運之運送行為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處該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或其他運輸工具一定期間停駛,或廢止其有關證照,並得停止或廢止該船長、機長…
- 行政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10條 …員戒護至機場、港口,監視其出國,並將其證照或旅行文件交由機、船長或其授權人員保管。有抗拒出國或脫逃之虞者,移民署得派員護送至應遣送之國家或地區。對受強制驅逐出國之外國人為身體檢查,應尊重其性別,並由適當之人員為之。執行第…
-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5條 …任務證明。三、依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申請者:於登機、船前,由機、船長或運輸業者檢附有效之外國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已訂妥當日或最近班次機、船位之轉乘機、船票。四、依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申請者:於臨時…
-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8條 …申請者,得於核發臨時停留許可證或加蓋章戳之名冊時查驗之。機、船長或運輸業者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通報者,應向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離開我國之機場、港口所在地之移民署所屬單位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