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7條 依第四條許可之漁船,漁業人及船長每航次應全程開啟船位回報器,並維持正常運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