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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本基金孳息之運用範圍如下:一、關於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管理與市場趨勢資訊之蒐集、分析、統計及研究事項。二、關於租賃住宅服務業政策、法令、制度之宣導及研究建議事項。三、關於租賃住宅服務業教育訓練及優良從…
  2.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0條 被害人取得對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受僱人之執行名義或由本會調處經決議支付者,全國聯合會應於接獲通知或本會決議後十五日內償付被害人。前項支付金額應以租賃住宅服務業繳存營業保證金及提供擔保總額為限,除以繳存營業保證金代為賠償外,…
  3.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會對金融機構出具租賃住宅服務業應繳存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部分提供擔保之保證函,應置專簿登錄並妥為保管。
  4.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4條 …證明文件移轉至全國聯合會。營業保證金經依前項規定移轉後,租賃住宅服務業原領有之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仍為有效。
  5.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6.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租賃住宅團體,指以出租人或承租人為會員基礎,並依法成立之非營利團體。
  7.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3條 租賃住宅團體提供下列租賃住宅相關事務,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一、法律、金融、保險、租稅優惠、租金補貼、福利措施、租金行情、搬遷服務及住宅服務業之資訊或諮詢。二、住宅屋況檢查及修繕之資訊。三、租賃契約書協助檢視服務。四、協助…
  8.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對辦理前條租賃住宅相關事務成績優良之租賃住宅團體,得以頒發獎金、獎狀、獎牌、獎座或其他適當方式獎勵,並以公開儀式為之。
  9.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條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辦理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之訓練、測驗,及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團體、學校(以下簡稱登錄發證單位)辦理管理人員之登錄、發證,應依本…
  11.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4條 …。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四、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五、各式住宅租賃契約與委託管理契約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事項。六、租賃關係管理及糾紛處理實務。七、屋況設備點交及故障排除實務。八、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九、…
  12.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7條 …保護相關法規及實務。四、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及實務。五、各式住宅租賃契約與委託管理契約規範及實務。六、租賃關係管理與糾紛處理實務及新知。七、屋況設備點交與故障排除實務及新知。八、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及新知。九、室內裝修…
  13. 行政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第6條 …能力評估項目。三、建築物所有權人僅一人且非自然人。四、建築物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未達三分之二。五、已申請建造執照。六、已申請報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予補助情形。
  14. 行政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住宅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2條 內政部住宅審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一、全國性住宅計畫(以下簡稱住宅計畫)之諮詢及審議事項。二、評估社會住宅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事項。三、評鑑社會住宅事務。四、全國性財務計畫之諮詢事項。五、其他…
  16. 行政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3條 …之:一、主管社會福利、原住民族、地政、都市計畫、建築、財政、住宅及其他有關機關之代表。二、具有社會福利、地政、都市計畫、建築、財政、住宅、熟悉原住民族事務及其他相關專門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三、關注住宅發展事務之民間相關團…
  17. 行政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本會為審議住宅計畫有關事項,得推派委員或商請業務有關機關指派人員實地調查,或組成專案小組研擬意見,提供會議討論及審議參考。前項專案小組審查涉及專業知識及技術時,得經執行秘書同意,邀請專家學者列席,提供諮詢意見。
  18.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住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2條 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四份,向興辦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載明名稱與地址、組織、業務性質與規模、負責人姓名及戶籍住址等基本資料。二、興辦事業計畫。三、申請人證明文件:(一)…
  20.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5條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於營運前,興辦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營運:一、營運基本資料:應載明機構名稱、代表人或負責人、營運所在地、戶數、資本額、業務規模等項目。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法人登記證書…
  21.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6條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於營運核准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囑託地政機關於建物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為社會住宅,並於所有權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明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始得…
  22.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7條 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應依興辦事業計畫興建及營運;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一、變更原興辦事業計畫。二、變更原核定目的之使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前項申請後六十日內,將審…
  23.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8條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於興建或營運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興辦核准:一、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經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二、未經直轄市、縣(市…
  24.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9條 社會住宅經營者於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之日起屆滿一百八十日仍未營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興辦核准;經營者得敘明理由,申請展期一百八十日,並以一次為限。
  25.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10條 社會住宅經營者應將社會住宅營運核准文件掛置於門廳明顯易見之處,並將入住之設施與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置於住房明顯易見之處。
  26. 行政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依住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住宅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7. 行政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之處分收入。三、社會住宅興辦之收益。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
  28. 行政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自建、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二、興建及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三、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四、住宅貸款及墊款支出。五、支付金融機構之本息及手續費支出。六、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改(遷…
  29. 行政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住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評鑑及獎勵之對象,為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或主管機關委託經營管理社會住宅之受託人(以下稱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