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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00 頁-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項第一款第七目所定執業證明文件字號,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執行業務證明文件字號或所屬公會出具之執行業務證明文件字號。
- 行政監督寺廟條例 第9條 寺廟收支款項及所興辦事業,住持應於每半年終報告該管官署,並公告之。
- 行政監督寺廟條例 第10條 寺廟應按其財產情形,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
-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5條 …曾任准尉以上軍職,經國防部證明者。六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具有合法證明者。七曾任本省鄉鎮長及台灣省民選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具有合法證明者。前項年資,如已領受退休、退職、退伍金或其相當之資遣費者,不得併計。
- 行政臺灣省民選鄉鎮縣轄市長給卹辦法 第5條 …曾任准蔚以上軍職,經國防部證明者。六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具有合法證明者。七曾任本省民選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具有合法證明者。前項年資,如已領受退休、退職、退伍金或與其相當之資遣費者,不得併計。
-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3條 …附董事名冊,商業屬合夥者應另檢附合夥契約。二、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或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據點產權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據點所有權非屬申請人所有者,應檢附使用同意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四、…
-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1條 …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經證明係偽造或變造。三、經公司或商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或商業登記。四、不符合本條例或本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撤銷或廢止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時,應通知該殯葬服務業公司或…
- 行政戶籍法 第3條 …為單位。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單獨生活者,得為一戶並為戶長。一人同時不得有二戶籍。
- 行政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共同生活戶:在同一家或同一處所共同生活之普通住戶。二、共同事業戶:在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經營共同事業之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場所。三、單獨生活戶:單獨居住一處所而獨立生活者。同一處所有性質不同之戶並存…
- 行政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系卑親屬。五、戶長之旁系親屬。六、其他家屬。七、寄居人。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一、戶長。二、受僱人。三、學生。四、收容人。五、其他成員。六、寄居人。共同事業戶戶長另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者,應註明其戶籍…
- 行政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由清查人員填寫,並由受清查人之戶長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共同事業戶,得發交受清查之戶填報。
-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第7條 …理、執行業務股東或顧問者,亦同。符合一定條件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負責人,得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不受前項規定限制。前項一定條件,由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案件,由主管機關專案審查核定…
-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第17條 …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予以徵集,補足應服役期;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之役男,因所營事業無法繼續經營,除依法辦理轉調者外,其因而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亦同。
- 行政合作社法 第1條 為健全合作制度,扶助推展合作事業,以發展國民經濟,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本法所稱合作社,指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 行政合作社法 第2-1條 …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及監督。
- 行政合作社法 第3條 …十、保險:經營保險業務。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前項第九款、第十款之業務不得與前項其他各款業務併同經營。
- 行政合作社法 第7-1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前項業務,並落實合作社之獎助,應設置合作事業發展基金;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訂定之。
- 行政合作社法 第23條 …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資產負債表項下之負債科目,應供社會福利、公益事業及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與宣導用途使用,不得移為他用;合作社解散後,亦同。
- 行政合作社法 第40條 …質相同之同級合作社之理事、監事,或與合作社有競爭關係之團體或事業之職務。合作社之組織系統、員額編制、人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合作社法 第54-2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合作社之業務應予指導、監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前項業務,得視需要,訂定有關合作社業務經營之輔導、管理、獎勵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 行政合作社法 第54-3條 主管機關應對合作社實施稽查、考核及獎勵,並得視需要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合作社對於前項之稽查、考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第一項之稽查及考核,得委託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第一項稽查與考核方式…
- 行政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第2條 …一款所稱政府,指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及公營事業機構。
- 行政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第6條 …數提列為公積金及公益金,不得分配予社員。但公益金得捐贈於合作事業發展基金。前項所稱業務收益,指提供非社員使用之業務收入,扣除成本及按比率分攤管銷費用後之賸餘。第一項提列之公積金,不得超過業務收益百分之十,其餘額提列為公益…
- 行政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第8條 …業務收益所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不得分配予社員,優先捐贈合作事業發展基金。
- 行政土地法施行法 第6條 凡國營事業需用公有土地時,應由該事業最高主管機關核定其範圍,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無償撥用。但應報經行政院核准。
- 行政土地法施行法 第7條 …法第二十八條限制土地面積最高額之標準,應分別宅地、農地、興辦事業等用地。宅地以十畝為限,農地以其純收益足供一家十口之生活為限,興辦事業用地視其事業規模之大小定其限制。
- 行政土地法施行法 第50條 …項:一、徵收土地原因。二、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三、興辦事業之性質。四、興辦事業之法令根據。五、附帶徵收或區段徵收及其面積。六、土地改良物情形。七、土地使用之現狀及其使用人之姓名住所。八、四鄰接連土地之使用狀況及其改…
- 行政土地法施行法 第53條 土地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之土地使用計畫圖,如係興辦公共事業,指建築地盤圖;如係開闢都市地域,指都市計畫圖;如係施行土地重劃,指重劃計畫圖。
- 行政土地法施行法 第55條 …七條所為公告,應載明左列事項:一、需用土地人之名稱。二、興辦事業之種類。三、徵收土地之詳明區域。四、被徵收土地應補償之費額。前項公告,應附同徵收土地圖,揭示於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門首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第2條 …防部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劃定一定範圍之土地。五、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應予禁止取得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