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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9 / 200 頁- 行政醫師法 第28條 …事短期臨床醫療教學,且符合第四十一條之七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許可之地點、期間及執行醫療業務應遵行之規定。
- 行政醫師法 第41-3條 …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醫療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醫療之相關法令、醫學倫理規範及醫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懲處外,中央主管機關並得…
- 行政醫師法 第41-6條 …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國家或地區醫師證書或許可執業證明,執行臨床醫療業務十年以上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短期行醫證,效期不得逾一年;效期屆滿有展延必要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前項短期行醫證之申…
- 行政醫師法 第41-7條 …指派本國醫師於現場。前二項情形,教學醫院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前三項教學醫院與外國醫事人員應具備之資格、申請許可應檢附之文件、程序、許可之地點、期間、廢止、執行醫療業務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社區治療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一、嚴重病人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二、嚴重病人之意見。三、嚴重病人保護人之意見。四、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及病歷…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 第3條 …治療者,應於強制社區治療期間屆滿三十日前,檢附前條文件及前次許可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為之。前項申請,經審查會許可者,應以審查許可日為延長強制社區治療之起算日。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 第13條 經許可施予強制社區治療之嚴重病人,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指示定期接受治療者,辦理機構或團體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請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派員協助執行,並通知其保護人。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2條 …地板面積擴充、一般病床數及國際醫療病床數擴充或減少時,應申請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如下:一、私立醫院:負責醫師。二、公立醫院:代表人。三、醫療法人設立之醫院或法人附設之醫院:法人。前項一般病床,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五條第…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3條 …減少後之一般病床數在九十九床以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二)設立或擴充、減少後之一般病床數達一百床以上: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具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三)第十四條國際醫療病床數之設立或擴充、減少:…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4條 …一百床以上,且最近三年總平均占床率,未達百分之六十五。二、經許可病床數,未全數開放使用。三、一般病床數達五百床以上,且最近三年門診費用,逾門診及住診總費用百分之四十五。四、同一法人附設或受委託經營之任一醫院,其經許可之一…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5條 …三年內醫療業務概況預估資料。醫院遷移時,應依設立程序重新申請許可。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病床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依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許可設置之國際醫療病床。二、中醫、牙醫醫院,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設置之病床。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重大流行疫情或緊急醫療使用之病床。前項醫療區域,分為一級、…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7條 …療區域所屬二級醫療區域為醫療資源缺乏區域,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許可者,不在此限。(二)一級醫療區域:急性一般病床達五百床以上醫院,其病床數,每萬人不得逾六床。二、慢性一般病床:除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發布施行前…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9條 …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各該主管機關擬具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0條 醫院設立或擴充樓地板面積、擴充或減少一般病床數之申請經許可後,核定之主管機關應通知醫院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1條 經許可設置之病床,核定之主管機關得限定其完成開放使用之期日;屆期未完成者,得廢止其許可或減少其許可之病床數。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2條 醫院經許可設置之病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其許可或減少其許可之病床數︰一、自許可之日起,逾三年未取得建造執照。二、自取得建造執照之日起,逾五年未取得使用執照。三、自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許可設置或擴充之病床,逾二年未全…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4條 醫院得依第三條第一項所定程序,申請許可設置國際醫療病床。國際醫療病床應設置於醫院內獨立區域,並與非屬國際醫療之病床有明顯區隔。設置國際醫療病床所需之醫事人力,準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一)人員之規定;醫療服務設施,…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5條 申請人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者,各該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機構之設立申請,由下列人員為之:一、申請公立機構:機關。二、申請醫療法人附設機構:該醫療法人。三、申請私立機構:擬擔任負責人之人。四、申請醫療機構附設機構…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立或擴充計畫書。二、申請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函件、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其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證明書。三、申請前條第二項第三款者,其符合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四、申請前條第二項第四款者,…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經許可設立之機構,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開業。前項文件、資料如下:一、機構平面簡圖,並說明各樓層用途,以平方公尺註明各樓層、隔間及總樓地板面積。二、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文件。三、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同意使用…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擴充或減少樓地板面積、服務量、床數之申請,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許可後,通知機構所在地之建築主管機關。機構經許可設立或擴充之服務量或床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得廢止許可或核減已許可之服務量或床數:一、自許可之日起,…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機構經許可設立或擴充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重新申請許可:一、地點變更。二、服務量或床數變更。三、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私立機構之負責人變更。前項第三款情形,應檢附新負責人概括承受全部權利義務契約。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之負責人者,其資格不受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但機構遷移、許可服務量或床位數增加、總樓地板面積擴增時,應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領取開業執照並開業者,得繼續經營業務,…
-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第二項附表及前項所列事業廢棄物種類及管理方式者,應經本部審查許可,取得許可證後,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
-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五項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再利用機構檢具申請書及再利用計畫書一式十份,向本部為之。前項再利用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四、試運轉計畫。五、污染防治計畫。六、再利…
-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試驗結果報本部核准者,得作為國內實績,並依前條規定提出再利用許可申請。再利用機構於試驗期間產生之剩餘及衍生廢棄物,應依本法第二十八條或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前項試驗結果之內容,應包括本部核准之試驗計畫申請書內規定之運作、檢…
-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依第四條申請許可再利用者,經本部審查通過後,應發給再利用許可證,並副知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再利用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每月許可再利用數量及用途。三、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四、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