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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申請人及農地坐落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必要時,得請地政單位協助。農會辦理以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但書規定資格條件加保者之現地勘查時,應另會同農地所在地之農業改良場或中央主管機關所屬畜產試驗所、水產試驗所辦理。(二)現地…
  2.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一、按月共同提繳之總金額,以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再乘以二倍計算。二、農民應提繳金額為總金額乘以百分之四十,並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三、主管機關應提繳金額為總金額扣除農民應提繳金額。…
  3.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者,依實際提繳日數按每月三十日比例計算。前項提繳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4.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民已提繳金額或收益金額。退還農民或扣還主管機關之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5.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農民決定請領之年限,作為其退休儲金計算基礎。前項年限應以年為單位,並以整數計之。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再為變更。
  6.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所檢附之文件、資料為我國政府機關(構)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一、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二、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
  7.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請領農民退休儲金,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經前條第一項所列單位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並應每三年重新檢送勞保局查核。
  8.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終編具總報告,並按月將下列書表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二、現金給付統計表。三、醫療給付統計表。四、特約醫療機構增減表。五、保險費、保險費滯納金及保險給付之會計報表。六、農民健康保險基金運用概況表。前…
  9.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名冊(卡),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二、投保資格審查通過年月日。前項名冊(卡),各投保單位應自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日起保存五年。
  10.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投保單位申請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依式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前項加保申報表應依戶籍或相關資料詳為記載。
  1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申請投保之單位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一、登記證書。二、理事長當選證明書。三、理事長國民身分證(正背面)。
  12.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投保單位應指定人員負責辦理有關農民健康保險事務。
  13.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保資格之當日二十四時停止。三、依本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經投保單位審查符合加保資格者,其保險效力自該次戶籍遷入農會組織區域或喪失會員資格之當日零時開始。依本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投保單位對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期間之計算,以自應…
  14.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投保單位有解散、撤銷之情事者,其所屬被保險人,應移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投保單位,為其辦理有關保險事務。在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投保單位未設立前,縣(市)主管機關應即指定鄰近之投保單位暫時接辦有關保險事務。
  15.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投保單位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應於十五日內填具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連同有關證件送交保險人:一、名稱、地址或其通訊地址之變更。二、理事長之變更。
  16.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投保單位因合併而消滅者,其未清繳之保險費或滯納金,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投保單位承受。
  17.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時,其所屬投保單位應繼續為其辦理加保,並將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服兵役、出國、農地辦理移轉或出租日期,以書面通知保險人;退伍、返國或農地終止出租時,亦同。
  18.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如有變更或錯誤時,投保單位應即檢送被保險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有關證件,填具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送交保險人憑辦。
  19.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其六月至十一月及十二月至次年五月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送繳投保單位。保險人每年按投保單位五月及十一月底加保人數及月投保金額與保險費率,分別計算應繳納之保險費,並繕具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於六月二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寄達…
  20.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投保單位接到保險人所寄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後,應即向保險人指定之金融機構繳納。前項表單如於保險人寄送之當月底仍未收到時,投保單位應於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補發或上網下載繳款單,並於寬限期間三十日內繳納;其怠為通知者,視為…
  2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如有異議,應先照額繳納後,再向保險人提出異議理由,經保險人查明錯誤後,於結算次月保險費時一併沖抵。
  22.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4-1條 …險人逾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寬限期仍未繳納保險費者,投保單位應於彙繳保險費時,列報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名冊。
  23.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保險人計算被保險人及各級政府應繳納之保險費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24.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投保單位收繳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時,應掣發收據。
  25.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投保單位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應繳滯納金者,由保險人核計應加徵之金額,通知其向指定之金融機構繳納。
  26.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投保單位應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者,應檢具相關申請書件,交由投保單位向保險人申請。郵寄者,其申請以交…
  27.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七條規定於保險效力停止後,請領住院診療給付之手續,應由原投保單位辦理。
  28.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各項給付申請書、收據、診斷書及證明書,被保險人、投保單位、醫療機構或領有執業執照之助產士,應依式填送。
  29.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保險人為核定保險給付,認為必要時,得向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單位、各該醫療機構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士要求提出報告,或派員調閱各該醫療機構之病歷、檢查化驗紀錄或X光照片,上開人員、單位或機構均不得拒絕。
  30.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保險給付金額按日計算者,計算至角位數為止;其給付總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