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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2 / 200 頁-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9條 …屬其他法規限制獵捕動物或捕捉魚類之地區,而未取得該管主管機關許可。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二、場所之名稱、地址、土地地號、位置簡圖及面積。三、營利性野生動物之數量、物種(註明中文或…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8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於電子、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銷宣傳時,應標示其許可字號。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1條 依第四條取得之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場所名稱、地址及面積。二、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三、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之物種。四、許可證許可年月日、字號及有效期間。五、第四條…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置許可證登記簿,記載下列事項:一、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場所之名稱、地址、地段、地號、面積及必要設備。二、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三…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3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時,應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資料,向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涉及物種、設備變更,或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遷移者,應先報請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同意後,始…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4條 …賣或加工者,於歇業、停業、復業或遷移至不同直轄市、縣(市)、許可證遺失、毀損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資料,向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歇業…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6條 …動物之物種(註明中文或英文名稱及學名)及數量資料,送請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資料,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列冊彙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8條 …加工野生動物者,應自公告變更之日起二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或變更登記。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許可證者,應繳納工本費。工本費之收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其費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0條 …利為目的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而未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證者,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之許可證時,應同時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1條 …一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換發許可證。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許可證由原核發許可證之主管機關逕行廢止。
- 行政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申請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所定農藥核准登記,或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六條所定許可證應登記事項變更,其理化性及田間試驗資料審查費之收費數額如附表二。
- 行政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所定農藥核准登記,或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六條所定許可證應登記事項變更,其毒理試驗資料審查費依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三條附件二附表所定試驗項目,按下列方式計收:一、摘要資料審查,每件收費新臺幣…
- 行政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農藥許可證、農藥管理人員證書或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每件收費新臺幣一千元;補發、換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者,亦同。
- 行政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第7條 核發下列證明文件者,每件收費新臺幣二百元:一、農藥許可證之外文證明文件。二、進口貨品減免稅捐證明書。
- 行政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農藥許可證之核發、展延或應登記事項變更之審查,認有赴國外生產工廠進行實地查核之必要者,其費用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由申請人負擔。
- 行政動物用生物藥品查驗辦法 第4條 …府申請抽樣查驗:一、動物用生物藥品查驗申請書。二、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文件之影本。三、本批動物用生物藥品原產國國家檢驗機關之檢定合格證明,或製造廠批次檢驗成績書及檢驗紀錄。四、本批輸入動物用生物藥品未使用…
- 行政農藥標準規格準則 第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非屬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不得核准農藥登記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提供足供檢驗之農藥樣品及其標準品,並繳納檢驗費用。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二個月內完成農藥標準規格之檢驗。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2條 農藥許可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展延、登記事項變更等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3條 農藥許可證類別分為下列四種:一、成品農藥輸入。二、成品農藥加工。三、農藥原體輸入。四、農藥原體製造。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4條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危害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虞。申請農藥許可證登記事項之變更登記,其變更涉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之情形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核准。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5條 …藥工廠生產之成品農藥,其有效成分及劑型相同者,以申請一張農藥許可證為限;農藥原體之有效成分相同者,亦同。但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申請農藥許可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應填具申請表,並按申請項目分別檢附附件一至附件四所定文件或書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所定應檢附之文件非屬中文或英文者,應另檢附中文譯本。生產國家許可生產證明文…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7條 申請成品農藥輸入或加工許可證,該成品農藥使用時需添加增強農藥藥效之製品者,應另檢附其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前項試驗資料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農藥許可證之核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時,必要時得赴國內外生產工廠進行實地查核。申請人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查核,中央主管機關不予核准其農藥登記、許可證展延或變更登記之申請。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0條 申請展延農藥許可證有效期間,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為之。逾期者,應重新申請核准登記。但於原農藥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重新申請核准登記者,其應檢具文件準用第六條農藥許可證之展延規定。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1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國外原製造工廠更換者,應於事前提出申請。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3條 申請農藥許可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所檢附之文件有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中央主管關應通知限期補正,並以三個月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予受理申請。申請案經審查文件內容有不符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
-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4條 申請農藥許可證之核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經審查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始得核發農藥許可證。前項申請人應於取得農藥許可證三個月內,檢附市場銷售用農藥標示三份,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