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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第7-1條 …民中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統籌辦理所轄全部或部分學校之部分業務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其指定辦理事項之規模,另增置教師員額,或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人員。
  2.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2條 …規定,以契約訂定其權利義務關係,並由辦理技藝教育之國民中學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國民中學與職業訓練機構以外之合作單位辦理技藝教育,得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3.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6條 …育課程;其課程規劃,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規定辦理,並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國民中學辦理技藝教育開設之職群,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職群;採專班上課者,其合作單位並應具備與該職群相關之群科或職種。國民中學及…
  4.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班級上課,不得調整編班。專班上課以前條第三項但書方式辦理者,學校應就普通班學生,以抽籤或電腦亂數方式調整班級。
  5.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9條 …然委員,並兼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學校校長、主任與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聘(派)兼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6.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11條 …藝教育之學生,應回原班級上課;以第七條第三項但書方式辦理者,學校應以抽籤或電腦亂數方式調整班級。
  7.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12條 …陪同學生至合作單位之教師,應酌減其授課時數;其減授之時數,由學校主管機關定之。
  8.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13條 學校主管機關應就辦理技藝教育之國民中學,辦理訪視及考核;績優之學校,應予以獎勵。前項訪視及考核項目,包括行政支援、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師資設備及實施成果。
  9.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國民中學辦理技藝教育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學校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學校主管機關得廢止部分或全部之補助;已撥款者,並得以書面行政處分追繳之。
  10. 行政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15條 學校主管機關得對技藝教育學生,優先薦輔其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加強學生學習動機及興趣,增進學習成效及提升技能水準,得辦理國民中學技藝競賽。技藝教育學生畢業後有就業意願者,國民中學應與地區…
  1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2條 …條第一項規定,組成建教合作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辦理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定申請建教合作案之審議。
  1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3條 …一人。五、教師組織代表:一人。六、青少年團體代表:一人。七、學校代表:三人至七人。八、家長團體代表:一人。九、主管機關代表:一人。十、勞工主管機關代表:一人。前項委員,應包括勞動專長之學者專家至少一人。第一項任一性別委員…
  1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建教合作申請案之審議程序如下:一、就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辦理建教合作所檢具之文件、資料,進行書面審查;文件、資料不全者,應通知學校限期補正。二、指定日期由召集人召開審議小組會議,就申請案件進行初審。三、初審結果…
  1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8條 …實施內容及方式,應符合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計畫之規定。六、配合學校訪視及督導之執行情形:建教合作機構應依學校訪視及督導要求改進之事項進行改善,並檢附相關紀錄。七、其他:對建教合作應有正確之理念及認知,並訂定優秀建教生畢業後…
  1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9條 學校於收受第六條第三款否准辦理之通知,其有不服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學校於收受第六條第五款否准辦理之通知,或核准辦理招收建教生人數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二星期內,檢具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
  1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就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補評估報告審查未通過者,應否准學校之申請;通過者應決議各學校申請之各建教合作機構得招收建教生人數及學校總計得招收建教生人數,並均應將審查結果通知學校。學校於收受前項准駁結果通知後,其有不服者,…
  1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1條 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建教合作者,自核准之次日起二年內,與同一建教合作機構再辦理建教合作,其辦理科別無變動或實習式建教合作班實習期間未達八星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免現場評估,經審議小組審查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免予辦理…
  19.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學校)之設置,除依本法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外,應依下列各款辦理: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增設學校,重…
  20.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實施國民教育之學校名稱如下:一、縣(市)立國民小學,應冠以縣(市)及鄉(鎮、市、區)之名稱;國民中學及合併設置之國民中小學,應冠以縣(市)立之名稱。二、直轄市立國民小學,應冠以直轄市及行政區之名稱;國民中學及合併設置之國…
  21.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劃分公立學校學區時,相鄰直轄市、縣(市)地區之學區劃分,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實際狀況協商定之。
  22.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遴聘;考評結果優良者,得考量優先予以遴聘。現職校長參加原任職學校校長之連任遴選而未獲遴聘者,不得再參加原任職學校當年度新任校長遴選。現職校長參加其他出缺學校校長之轉任遴選,僅其為候選人而未獲遴聘者,不得再參加同一出缺學校…
  23.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學校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五十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外,得依下列各款辦理:一、各處(室)、進修部等一級單位之下得設組為二級單位。二、每班置導師一人。三…
  24.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歲者。二、分發學生入學之通知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分發入學之學校名稱及地址。(二)新生報到、學校開學、註冊及上課之日期。(三)學生註冊須知及其他有關入學注意事項。三、因故未入學之學生,其未超過規定年齡者,直轄市、縣(市)…
  25.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代收代辦費,指學生個人需要及使用之事項,或學校為學生相關權益及福祉,接受委託代收代辦之下列費用:一、教科用書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二、前款以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
  26.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私立學校經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按公立學校劃分學區之規定,分發學生入學,學生並免納學費;其人事費及辦公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規定標準編列預算發給之,建築設備費,得視實際需要編列預算補助之。
  27.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私立學校應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之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本國民教育精神施教,並受主管機關視導監督。
  28.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學校應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選用教科用書;無適當教科用書可供選用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學校,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之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編輯教材。前項教材由學校編輯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29.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2-1條 接受國民補習教育者,學校就其於國民中學之修業期間,得折抵本法第五十二條國民中學進修部之修業期間。
  30. 行政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學校範圍如下: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特殊教育學校)。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專科學校附設高職部(以下簡稱高級中等學校)。三、國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部與…